第二十八章 长久之计(2 / 4)
需要长期征用的物资,则按市价付给银钱,公平买卖,决不许强买强卖,违者重责!
不得奸、淫妇女,更不得欺男霸女,但是可以从此之后,可以允许将士婚配。
眼下首要之务,就是先把周围各处的可耕田地的数量弄清楚,并对我们可控制范围的乡民进行登记造册,然后将我们控制区域内的田地分配给周边的乡民们!
原则上是按照田地的厚薄以及可灌溉的难易程度,每个成年人不分男女可分得五到十亩田地供其耕作,原来有私田者,不在其列,已有私田数量不足规定可以另外补齐,但是要给他们说清楚,这些土地原则上还是归于我们刑天军所有,他们拥有的是耕作的权利,头一年时间,可以免除所有的租税,但是从后年开始,他们要交给我们两成的收成!第三年之后,递增到三成!从此之后,便以三成为限,不再提高田赋!
但凡是以后每家每户添丁,不管男女,只要身高到了四尺,都可以获得新的田地配给,但是如果他们不细心耕作只是土地撂荒的话,抑或是到了该缴纳田赋的时候,隐瞒拒交的话,我们有权可以收回他们的田地,重新分配给老实的农户!
另外周边的每个村子,我打算实行保甲制,说简单一些,就是以户为单位,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十保为一乡,设甲长、保长、乡长来管理!甲长由其十户人家自行推选,由我们登记造册备查,而保长则由我军中伤残兵将充任,原来的户籍暂且不变,原来的农户、猎户、匠户各自保持。
猎户方面,暂时不分配土地,可准其自由入山行猎,所获之物缴纳两成为限,剩余的部分由他们自行处置,卖给我们也行,自己留用也行,公平买卖,绝不亏欠他们!
而匠户方面,我准备成立咱们的匠作营,匠户皆入匠作营做事,匠作营负责其饮食起居之用,另每人每月再发给粮食三斗,盐半斤,不要这些东西者,折银一两半,做事勤恳有功者,另加赏银,匠户家十五岁以上的男丁可以入营学艺,出承担食宿,每人每月令发放粮食两斗,盐半斤!
再者,现在我们可控制的周边区域之中,不少村落都已经荒废,一些村地广人稀,也有一些村人稠地少,如此一来,我打算利用此次分田的机会,将各村该合并的合并,该打散的打散,以土地多寡来决定村子大小,先使得当地原来的百姓聚集起来,以保甲管理他们,尽量集中垦荒种田,腾出更多的土地,准备吸纳外面更多的老百姓来此地耕种!
至于那些赵大同的手下还有肖天成的手下,将他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