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税务改革(5 / 9)
,将对所有大臣是一良音。可现在宋朝不是缺少土地,而是如果改变百姓居住在家乡不肯离开这一观念。
而且这一政策的出台,以后还会指望商人踊跃地来卖下土地?还有打击的也是宋朝最有钱的一批人。将会掀起哗然风波。
不看到石坚在下面用大字写着,改革之法,与时俱进,然切记不可忧民,不可哗然轩波。
为什么石坚改革会成功,就是把握的尽寸好。象前几个月那次改革,不是拿商人的利润,而是对某些行为好的商人,国家放出利润来,减少税务。无可争执。不能你们平时不做好事,或者某些行为还很恶劣,国家还会对你们鼓励?对于第五等,那是追究责任起来,都可能全部抄没家产,石坚还故意地踢去了一些比较难啃的商户,将他们列到第四等。因此也无可非议。
因此他并没有无理地触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一点很重要。王安石一进他家时,石坚就将他以后很可能出现的各种变法,全部写出来。第一就是均输法,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本意很好,但主要是实行的人。奸吏从徒贵就践变成了徒践就贵,徇私舞弊,从中谋利。巨贾与官吏勾结,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最应当扶持的小商人全部破产。本来钱少,可小王叫六路百姓一半米税换成钱来交纳,于是钱更贵,物更践,民怨沸腾。官府垄断,经济得不到正常的发展。最后还有借掌握各种消息,派出探子打探各个商人官吏情况,使人人自危。
第二就是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这也很好,不象某些百姓活活被利滚利剥削得家破人亡。虽然利率还很重。但就因为这还很重坏了事,这将会为国家带来大量收入。于是强行摊派,有许多百姓根本就不需要这笔贷款。还有下边的官吏,巧立名目,这样算那样算,把利率提到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