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勤政爱民(2 / 7)
“怎么回事?”楚质皱眉问道。
“大人,这些都是前来报案鸣冤的百姓。”刘仁之连忙过来说道,目光似乎有些闪烁。
报案鸣冤,微楞了下,楚质心中冷笑,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自己还没有把火点燃,就有人想给自己来个下马威,真把自己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士子书生了,刚刚上任第一日,自己还没有悬牌放告,说要在什么时候正式开始接收诉讼,哪里会有人来报案。
不须要人提醒,楚质从后世的某些资料中了解知道,县衙门里吏员,最擅长的就是每逢新官上任时,唆使许多当地人前来告状,而且案情冗杂繁复、似是而非,非把新官搅得头昏脑胀才肯罢休,那以后这官员就对于此类事便生厌恶了,于是吏员们趁其懈怠,就把办案的事权揽到了手里,将官员架空。
吏员们之所以敢这样做,说白了,就是吏员大多是当地豪富推选,世代盘踞地方衙门,早已里外勾结成一气,形成地头蛇之类的势力,然而那些被朝廷派到州县里来当官员的,因回避制度,基本上全是外乡人,上任之初连语言交流尚是障碍,哪谈得上熟悉民情,好不容易干到有点熟悉了,又得依官制调动,再派来的继任者,一切又从头开始循环。
仔细想想也就清楚了,人家吏职是世代相传,而官员三年一换,自然而然的,在某些资深吏员看来,这州县衙门的真正主人就是他们,上面派来当官员的倒是过往客人,当然要给新任者点颜色,让他明白为客之道,问题在于,这种事情楚质怎么可能容忍得了。
“大人,都已近酉时,要不待明日再接案也不迟。”刘仁之在旁提议道。
“是啊,些微小事,将交小的们处理,到时候大人再过遍堂,签押盖印,上报州衙即可。”立时有人附和起来。
“本官受朝廷之托,治理地方,安抚百姓,岂能懈怠之。”楚质微笑说道:“书吏先去记录百姓案状,刘主簿,吩咐三班衙役升堂,待本官换好官袍,即时开堂问讯。”
“遵令。”几个书吏低头说道,嘴角掠出一丝异样笑容,地位悬殊又怎么样,迟早要向我们求助,也不怪书吏那么自信,说起来这又是古代官场的一大传统,办任何事情,都有一套繁琐的程式,基本法令之外,应该援引或可资类推的成例有如汗牛充栋,科举出身的进士书生,经史策论能讲得头头是道,诗云子曰可能背得滚瓜烂熟,可是少有能摸着这些门道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官员接办一件公事,这事情该依哪一条法令或哪一项规定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