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时势英雄 第一百五十二章 傲骨连队(2 / 4)
对诸葛宏彦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虽然按照叶振邦的吩咐,他没有冲到最前面去,而是在南势村西北一栋四层高、被炸塌了一半的大楼里埋伏了下来,但是依靠带有信号增强设备的微光望远镜,他与两个老兵能够清楚看到几百米外战场上的情况。
与日军一样,美军的阵地攻坚手段也比较有限。
进入阵地之前,美军的进攻还打得有声有色,坦克与战车协同、加上武装直升机与攻击机提供的火力支援,八连的远程反坦克火力几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即便打中了几辆“艾布拉姆斯”,也没能将其彻底摧毁,甚至有一辆炮塔正面挨了一枚“红箭”之后的“艾布拉姆斯”还在继续作战!
攻入阵地后,美军反而变得束手束脚。
显然,这里不是伊拉克与阿富汗的城镇。
虽然在伊拉克战争与阿富汗战争中,美军充分发挥了“艾布拉姆斯”装甲厚实、“布雷德利”火力凶猛的特点,即便是加上栅栏装甲的“斯特瑞克”都能横行无阻,很多人认为美军找到了城市战的诀窍,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这两场战争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那就是美军攻入城镇的时候,没有与之抗衡的正规军,对方的都是一些完全可以用“乌合之众”来形容的非正规军事力量。
实际上,即便在二十多年前的海湾战争中,美军也没有与伊拉克军队打过城市战。二十世纪六零年代的越南战争是一场丛林游击战、五零年代的朝鲜战争是一场山地战,只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欧洲战场上,美军与德军打过城市战。
那差不多是七十年前的事了。
可想而知,美军实际上没有多少打城市战的经验,特别是与正规军打城市战的经验。
虽然美军的对手,即大陆军队也没有多少打城市战的经验,不管是上次与美军交手的朝鲜战争、还是在北方黑龙江上、西南的喜马拉雅山南坡与帕米尔高原、还是南方的丛林,大陆军队也没有多少打城市战的机会。
问题是,城市战本来就对防御一方有利,而且十五军擅长防御作战。
与正规军打城市战,肯定比与非正规军事力量交战有很大的区别。
比如在伊拉克战场上,美军的巡逻部队遭到袭击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围成一团,然后呼叫火力支援或者空中支援,向最近的部队求救。一般情况下,战斗会在“帕拉丁”发出怒吼之后迅速结束;再不过就是让AH-64或者A-10赶往交战地点,用精确的空中打击干掉那些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