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黎明前的黑暗(2 / 5)
子高原来到这片大杀场。好在,高原对大家极好,一大早没个人都领到两个热热的大馒头和一碗羊汤。为了那碗香喷喷的羊汤,就算死,也值了。
王有才大声地指挥着两家的人,“小九,你他妈没吃饭呀,绳子捆好一点,打八字结,等下打起来马料掉了你赔呀,知道黑豆多少钱一斤不?火药,嘿,装火药的那个,塞子盖紧,见了水小心你的脑袋。别以为到了军队我就管不了你们,老子女婿是高原,儿子是将军。你们是我的佃户,一辈子都得听我老王家的。快,帮军爷们穿铠甲,带子要勒紧了。”骑兵们都一身铁甲,单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没办法穿上这种笨重的装甲。也因为这样,一个骑兵都带着一个护兵,而护兵都由辎重兵和王、黄两家的人充任。
因为离开战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是列阵时间,浑身重甲的骑兵也没骑上马背,都笔直地站在马边。身边的护兵殷勤地侍候着。
马都是李自成历次大战收集而来的健马,大多产于河套草原,在高原的喂养下一匹匹高大健壮,膘肥肉满。马头上装着黄铜辔头,辔头上还戴了一顶棉制小帽,长长的帽子直套到马肩,与马前胸的棉甲连为一体。棉甲上缀满精钢铁片,在火光下,点点闪亮,浑身都被这钢铁的湛蓝包裹。这样一具马甲起码值两百两银子,这还不算骑兵身上的盔甲、武器和养护这一支军队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
八百骑实在太少,一旦投入朱仙镇战场,根本可以忽略不计。要想在关键时间内起到关键作用,就得握成一个拳头朝敌人的要害狠狠砸去。也因为这样,高原没有特意区分轻、重骑兵,所有骑兵统一穿重铠,马上都着棉甲。一人一把雁翎倒,一把火绳枪,一柄眉尖刀。
在许多闯军将士还使用最原始的锄头做武器的时候,这是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这是一支用金钱堆积成的部队。再加上士卒都是百战勇士。
这是闯军的骄傲。
高原坐在马背上,朝前看去,天还没有亮,远处的地平线上还没出现敌人,如同一片黑黝黝的大海,平静无波,却蕴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
离太阳升起还有一个时辰,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身边都是忙碌的人群,作为侧翼突击队,高原的部队被放在后方的一个小山包上。据说,这是一座古代帝王的坟墓,站在封土堆上,左边是海潮一样汹涌的李自成大军主力。满世界都是火把,却只能发出微弱的光点,虽多,却不明亮。天空是一无所有的黑暗,让他略有些发慌。这感觉很新奇,好象从来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