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三十税一(3 / 4)
明朝时,是实行征银。但唐的银开采不多,还无法大量使用。而且明朝征银后,还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火耗的问题。李璟直接征钞,既能解决钱荒又能解决火耗,唯一的麻烦就是钞票是个双刃剑,用起来得十分小心。
不过李璟自己有信心不会滥印钱钞,也许以后他的子孙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但还是把眼前的这一关渡过再说。
看到众人对于这一条鞭法有些适应接受了后,李璟微微点了点头,马上又抛出了更深一步的摊丁入亩制度。
一条鞭法可不是李璟真正要用的税制,摊丁入亩才是。
摊丁入亩,就是把丁税合到田税之中,按田亩征税,彻底终结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使赋和役一元化。
“摊丁人亩”则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促使了地赋和丁役完全彻底地合而为一,自后丁摇和地赋合而为一,民纳地丁外,另无徭役矣。
特别是“摊丁人亩”将使城镇工商业者免除了丁银,上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
而且新的税制将放弃对农民特别是无地农民的直接控制,农民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迁徙或者是改行业都不再受严格的户籍限制。
李璟挥动着手臂,有些兴奋的高声道:“摊丁入亩按土地的单一标准收税,即以土地占有和占有多少作为赋税征收的依据,‘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使我镇赋役负担达到合理、平均的分配,使纳税百姓的财产与其赋税负担成正比,从而保证藩镇的正常税收,维持藩镇正常运转。”
摊丁入亩一开始就是李璟准备用来缓和土地兼并,防止地主逃税,减轻普通百姓负担,防止逃亡隐户,增加藩镇收入的大杀器。
如果把摊丁入亩税制拿到朝堂上去,肯定难以实施,因为这个制度对朝廷和对普通百姓都有极大好处,但是对于那些大族地主富户们来说,却是一个触动他们利益极大的坏计划。
不过对李璟来说,来自这些方面的抵触他不用太担心,因为他治下十州之地几乎就是割据之地,而且只有少部份土地现在是富户们占据着。大量的土地其实都是新分下去给移民军户们的,他们绝不会反对这个对他们有利的计划。
关于新税制的会议一连开了五天,五天之后,会议通过了李璟的摊丁入亩新税法。同时,还通过了专门的工商税法,对于关税、商税等定下了标准,商税三十税一。
新税定下之后,李璟便请参会的这些刺史县令还有司户参军事,以及那些列席的咨议、顾问、教授们一起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