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破釜沉舟 第十五节(4 / 11)
策,其中的宗旨就是“儒法兼融,以法治国”。在这一揽子改制计策上,突出体现了“隆礼重法,轻赋薄徭、唯才是举,严刑峻罚”四个具体的施政措施,尤其是“严刑峻罚,乱世当用重典”这个恒久不变的定律在所有改制计策上随处可见。
※※※
要隆礼重法,官学上就要逐步做出重大调整。既然是调整,那么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之间在学术上的矛盾就不会于短期内被严重激化,同时这个办法也能极大地缓和两派官僚在政见上的巨大分歧,有助于通过和实施改制之策。
轻赋薄徭的目的是富民强国,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纯粹依靠农耕在短期内增强国力,击败遍布天下的叛逆,很不现实,所以依照治理北疆的经验,老臣们还是决定实施本朝初期的农工商并重之策,全面彻底放开盐铁茶等各种产业,鼓励营商。现在的商贾和过去的商贾有很大的区别。大汉经这几十年的卖官鬻(yu)爵,家产丰厚的富豪商贾们不是入了“士”藉,就是成了官宦之家,身份早已今非昔比了。官、商在今日的大汉已经混为一体,界限模糊不清,这“商”就是想禁也禁不掉,反而让朝廷丧失了很大一笔税利,所以还不如彻底放开,增加国库的收入。国库有钱了,才能赈济灾民,才能出兵平叛,才能做到轻赋薄徭,否则,这轻赋薄徭、藏富于民就是一句自欺欺人的话。
唯才是举是大汉选拔人才制度的主旨,近四百年来一直如此,但为什么到了后来却无法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导致吏治腐败到了极致,后来竟然出现了真正的贤能之士只能依靠李膺、郭泰、许劭这些名士点评才能入仕的咄咄怪事?
※※※
本朝的选拔制度,历史上称之谓乡举里选,贤能之士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入仕。
一种是无定期的,比如老皇帝驾崩,新皇帝即位,这时新皇帝往往下一道诏书,命令各州郡举荐贤良到朝廷入仕。又比如碰上灾荒之年,天子往往也会下诏希望地方推举贤人,替朝廷效力。这种选拔不定期,也无固定的举荐机构。地方郡县可举,三公九卿、朝廷大员也可举。
第二种是特殊的选拔,也是不定期。比如朝廷要派人出使匈奴,需要通匈奴语、能吃苦应变的人才,朝廷里需要的一些比如晓习治水,熟知天文的特殊人才,天子常常下诏征求。如果自认有这方面的才干,可以自举。各级官员也可以举荐。
还有一种定期的选拔,就是选举孝廉。所谓察举孝廉就是地方郡守长官在本地发现孝子、廉吏后,举荐给朝廷,这制度从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