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富兰克林罗斯福(2 / 6)
他走不动路,挥不起臂,从来没有打过仗、理过财、办过厂,在他成名之前,一场疾病几乎把他毁掉。他骑的是一匹前所未有的瑟布鲁斯巨兽。它正值青年,血气方刚,性格暴烈,牙尖爪利,胃口永远处于饥饿状态,恨不得用它的三个头吞下三个地球。而他说话很轻,面带微笑,软绵绵地握手,热衷于搜集邮票。可是他完全了解他骑的怪兽。他知道该让哪个头在哪个时刻哪种场合吼叫。他自信能把握各种时机,把座下的怪兽引向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天地。他会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丰富的猎物,如果上帝给他时间,他最终想获得整个星球。
“去,拉法,别再蹭我的脚。阿瑟,你把拉法赶到门边去,给它点儿吃的,它也许是饿了。”
罗斯福叫过他的仆人、黑人普阿莱蒂斯曼,让他把自己的爱犬轰开。他很疲劳,阿瑟看出来了。他给总统拉上黑天鹅绒的窗幔,在他腿上盖了一条毯子,带着狗轻轻地关门出去了。
罗斯福弯下背去喝了一口咖啡。咖啡和烟都没有使他兴奋起来,他真是太累了。他合上眼睛,想休息一会儿。可是不能,万千的事向他涌来,不!简直是向他冲来。
使用英语作母语的总统首先想到欧洲,想到英伦,“血总是浓于水。”。罗斯福自认为超凡脱俗,还是被丘吉尔这个人中豪杰迷了心窍。从英国宣战那天起,丘吉尔就唠唠叨叨给他吹风,使他处在“欧洲第一”的浓浓的烟雾中,似乎英伦失陷就成了世界末日。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朝野上下群情激奋,要求把军队和物资投入太平洋战区,他却不慌不忙地制定了“先欧后亚”的战略方针。
他对旧大陆的迷恋,是对人类文明的一种怀旧。那片纷争不休的土地,曾经产生了多少使人类自豪的精神和物质财富。一个又一个欧洲国家兴起了,又衰微了。希腊、罗马、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现在轮到了大不列颠。
就是这个大不列颠,它的首相张伯伦从慕尼黑把希特勒从罪恶的胆瓶中放出来,毒害了全世界。西方各国的相互猜忌,更让更加恐怖的东方巨龙完成了华丽的转身,实现了民族的觉醒。
然而英国狮子老了,它浑身疥癣,眼睛红肿,一块块毛斑脱下来。它需要驱除身内身外的寄生虫,换掉肺脏,进行多次牙科手术,它甚至没有气力吼叫了。说来伤心,但事实总是事实。英帝国的旗帜在六大洲上飘扬了三个半世纪以后,已经变成了一块盖尸布。多么可悲!
温斯顿·丘吉尔现在握住了英国的舵柄。他是一个老水手,旧船能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