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三章 插手与中华民国宪法(5 / 6)
的莫过于“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传统思想。
这话前一句倒也罢了,便是到了近代以国内薄弱的工业基础,钢铁作为重要且为数不多的战略物资自然要优先保证各种武器的制造,只有质量较差的劣质钢铁才会被拿来制作铁钉。但后一句,后人往往有所误解,以为是中华子民贪生怕死而不愿投身军旅,其实却不尽然。数千年来频繁开战的中国和世界各国一般,底层普遍视投身军旅为个人谋求晋升之道的途径之一。只是中国古来注重男儿孝道跟责任,数千年来频繁的战事令这个国家几乎每一天都有家庭因为子弟战死沙场而惨不忍睹。再加上受到日益扭曲幕后受到统治者控制的儒家文化影响。对比前者战死沙场后的家庭惨状,再看看社会和民众对于读书人的尊重。最终使得投身军旅建功立业便遭到了抵、制,反倒是寒窗苦读、考取功名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社会的声音。最终便有了“好男不当兵”的错误认识。
在另一层面,清末新军成立之前中国跟列强各国一样,军队是一种职业,军人理所当然地要领取军饷以养活一家老小。但遗憾的是由于中国重文轻武传统的存在,对军人的待遇并不重视,军饷对于民众的吸引力并不高,再加上克扣军饷行为的存在使得军人待遇非常低下,这自然也不能吸引有为青年的加入。“好男不当兵”其实揭示的是民众对于军队待遇低下的鄙视。
而且西方列强各国已经普遍实行了‘义务兵役制’,民众接受了这样一种概念——当兵(指普通士兵)是为国家尽义务而非一种终身制职业,故而能接受相对较低的军饷。因为整个服役期只有两年或三年,纵然收入微薄也不会对家庭生活有太大的影响。而义务教育、社会保障、民主选举等权利的存在又使得这些人认为这份义务地付出和权利取得是对等的,他们愿意做出这种牺牲。中国在近代反侵略战争中的失败,除了武器、战术等层面地原因,募兵制与普遍义务兵制度的差距也是很重要的方面。
为了给新生的中华民国锻造强大地国防利剑,更鉴于历史教训,义务兵役制的诞生是必然的,随着科技的发展,维持一支规模较大的军队开支越来越重。普遍义务兵制度相对有利,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较低的人力成本维护军队建设;另一方面,由于义务兵服役期间较短,在同样的周期内,接受过国防教育的士兵队伍势必更加庞大,这能为大规模战争储备合格的后备兵源。一旦国家遭遇入侵或对外开战,也可以立刻招募到大量掌握军事技能、曾经服过兵役的后备兵。
《中华民国义务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