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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取质三韩(3 / 4)

抛实利者耶?魏非周也,责楚苞茅。今若郡县之,所得万倍于此——彼焉望活耶?!”

柳毅暗中一颤,心说您老先生真的是儒宗文魁吗?这口吻怎么跟集市商贾一样啊……

要说这年月中原王朝的朝觐取贡制度,其实就是“慕虚名而抛实利”,四方蛮夷君长只要遣使来觐,不管带多少贡品,天子都是高兴的,而且赏赐往往百倍于贡物。《三国志》上就记载着,曹魏景初二年六月,倭国女王卑弥呼派遣大夫难升米等人来到洛阳,朝觐魏明帝曹叡,所献不过“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然而曹叡大喜,不但封卑弥呼为“亲魏倭王”,给金印紫绶,还赏赐“绛地交龙锦五匹、绛地绉粟罽十张、蒨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至于难升米等使臣,全都封中郎将、校尉等职,赐银印青绶,以及“绀地句文锦三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金八两、五尺刀二口、铜镜百枚、真珠、铅丹各五十斤”。

别的不说,就光那些金印、银印,加起来就足可与倭国贡品相抵有余了——况且那还是按照的中国时价,对于倭国而言,“生口”也即奴隶,那是真不值钱……

这种面子工程后来愈益过分,外国使臣入于中国,食宿都不要钱,乃至于到了明朝,因为赏赐过多,贡品无用,导致影响国库收支,被迫要规定朝贡的次数——你们年年都来,我朝可实在负担不起啊。

中华上国,礼仪之邦,为了彰显威严而搞点儿面子工程,这倒也无可厚非,问题你不能搞得太过分哪,是勋前世对此类事便即深恶痛绝,这次就打算趁着机会,彻底改变这一陋习。他说了,从前周朝光向楚国要求每年进贡滤酒的苞茅,一则为分封制,周王朝直辖的领土有限,开销也有限,即便姬姓诸国贡物也并不多——先不提还得供王军役——二则当时交通不便,真的太多贡品也不好运送。如今可与古时不同了,偌大一个朝廷,直辖万里之广,在在需要用钱,交通也比从前便利——从你乐浪放舟便可直抵山东,每年走十来船贡品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吗?

所以如今再拿这些蝇头小利来糊弄朝廷,不象话吧。再说了:“汝得三韩何物耶?”

汉魏时代的贡赋制度,又与后世不尽相同,对于乐浪等偏远地区,因为交通问题——在原本历史上,并没有官方的海上运输途径——是不要求直贡京城的,乐浪的赋税交到幽州即可。对于周边外夷也是同样办理,使其“属郡”,也就是说贡品都交给相邻的郡。好比高句丽原本就属玄菟郡,后来改属辽东郡;三韩本属乐浪郡,曹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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