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0章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2 / 3)
设肆、开设官店以邀集商贾囤积货物、借用行政特权挟带商船私货,而且不用缴纳商税。
大明朝堂的官僚普遍经营商业,民间商贩如果要想有从事商业,并在商场上立足,就必须投靠这些权豪势要借官府之名色。
而一般小商贩和更多的普通百姓,则因为此类加倍的盘剥而濒于破产,使得“村镇负担者俱困”、“倍尅于齐民”。而这也是这个时代权力集团经营商业的通则。
大明一朝,除了皇帝、贵戚经商,明朝制度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禁止做买卖,不许与民争利,但这一条始终行不通。
事实上是官愈大,作买卖愈多愈大。比如首辅徐阶大规模经营商业的同时,还通过手中的权力直接控制和侵渔地方和中央财政税收,家中“多蓄织妇,岁计所织,与市为贾”。
朝廷要员这种以自己手中的政治和财政等大权作为家族经商牟利靠山,非常典型地说明了“权力经济”体制与近现代商品经济体制的悖逆。
“官愈大,作买卖愈多愈大”的权力法则,也使得明代后期发展极盛的士绅经商浪潮,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国维不张而人心大坏,数十年来于此矣。万历以后,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矣!
士绅阶层对于天下几乎一切重要市场资源的垄断,已经发展到“相沿以为常事”的骇人程度。商人为了利益最大化,所以通常“托庇于官僚政治之下,积极参与政治”,这也是这个时代商人阶层,安身立命和争取商业经营空间的主要出路。
与西方中世纪后期城市经济兴起时商人阶层对独立政治地位的追求相反,秦汉以后的历代中国商人都把钻营附庸政治权力作为自己存身发财的门径。
商人们不仅靠贿赂官吏而使自己得到逃税减税,更一进步通过科举制度渗透到政府当中,极力争取对自己家族和阶层有利的政策,阻止对自己阶层不利的政策,乃至搞臭阻碍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官员、宦官,甚至皇帝都不能幸免。
大明历代皇帝都穷得要死,只要皇帝一要求加收商税,朝廷百官和各地的士绅官僚,必会群情激昂“为民请命”,什么藏富于民啦,不与民争利啦,并引经据典的大肆批驳。
其实说到底,就是不想缴税。他们口中的民,是他们自己,不是农民,不是工人,更不是商人。所以说大明是穷死的,这个一点也不夸张。如果大明有钱,就不会逼边军造反,就不会无钱粮就济饥民,就不会不停地加农税逼农民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