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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四章 霜蹄追风尝随骠(六)(2 / 4)

否则还是能守得住。”

王舜臣嘿嘿笑了两声,却是一言不发,环目看着宴厅中的陈设。

为了庆贺大军凯旋而归,王中正特意设宴,除了王舜臣所部将校,还有同时跟随王舜臣作战的甘凉汉蕃众部的头领们。在各自的座位上,正兴奋地低声交流。

赵隆也觉得没趣,转过话题,“先有灵州之败,之后又是援救盐州不力,高总管将环庆军糟蹋得不轻,天子也忍不下去了。燕逢辰马上要回陕西,接手环庆军务了。高太尉接下来,大概是到哪个偏远小郡做个知州什么的。”

“燕总管得天子看重啊,平常人比不上的。至于高总管……”王舜臣龇牙笑了一笑,“人家可是皇亲国戚,没必要为他担心。”

赵隆不打算跟王舜臣一起背地里说高遵裕的不是,好歹还有几分交情,“说起来甘凉多半会另设一路,毕竟地盘大了,又隔了一重洪池岭,不可能归属熙河路。”

“其实地盘可以更大的。”王舜臣打了个哈欠,“要不是后面催得急,我还准备往西面再走一走,灭两个小国回来。”

赵隆笑道:“开了沙州和甘州城,已经得了不少好东西了。再灭两个小国,你还搬得回来?”

“些许浮财而已,甘州、沙州都是穷地方,就是有点收获,也要分给下面的将士。”

“叫什么穷啊,也不会跟你抢的。”赵隆冲王舜臣翻个白眼,“只要将你这一次带回来的那匹浅金色的马送我个十匹八匹……”

如同黄金一般闪闪发亮的毛皮,高挑健美的体格,王舜臣带回来的那匹、神骏得只应该在天上宫阙中奔驰的骏马,方才只看了一眼,赵隆就挪不开了眼睛,就是在兰州城中,都引起了一番骚动。

“十匹八匹!……哥哥你扒了我的皮吧!”王舜臣登时叫起了撞天屈来,“小弟西征两千里,到手的纯种汗血马也就只有这么一匹而已。这匹浮光可是要呈给天子的,我都不敢骑!”

五尺多的肩高,军中许多士卒都没这个高度。宋军战马最低标准是四尺二寸,赵隆最好的一匹坐骑是四尺七寸,在军中都已经是凤毛麟角。高过五尺的好马,连天子都没有。像王舜臣带回来的比寻常战马高了一尺的汗血马,王舜臣说自己不敢骑,也的确没说错——实在太惹人眼了。

赵隆一见之下,眼珠子就挪不开,只要是武将,哪有不喜欢好马的?就是文人,也一样喜欢,拿美人换马的事也不是没听说过。要是王舜臣拥有一匹龙驹的消息传出去,到时候人人伸手,又全都是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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