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2 / 4)
紫晴那个骚女人!”,晶晶气得咬牙道,这时,有一名女同事进来,说有人找她们,她们便出去了。 当晶晶看到戴墨镜,一身黑色的纪景年坐在包厢沙发里时,连忙上前,亲切地喊他“哥”! 纪景年差点没吐血。 那晶晶刚要接近他,被他带来的两名随从拦住,纪景年翘着二郎腿坐在那,一副黑社会大哥的范儿。 “说吧,谁指使你去骚扰我太太的?”,纪景年直截了当地问,看着晶晶慌张失色的样儿,知道她已看了律师函。 “哥,你可要为我做主啊!我们是被冤枉的!是,是何紫晴那个女人叫我们这么做的!我们哪敢得罪您和您太太啊!”,这晶晶也是个很识相的人,听得出纪景年是跟他妻子站在一边的,连忙道。 何紫晴,原来是她…… 纪景年暗忖,放下双腿,站起身。 “律师函,算是给你们的警告,我是检察官,我太太是律师,你们惹了我们,等着你们的将是治安管理处罚,搞不好还会吃牢饭!”,这样的电话骚扰,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纪景年故意说得很严重,吓唬晶晶等人。 “不敢不敢,哥,我们哪敢!我们以后绝对不会再骚扰你太太了!”,晶晶连忙摆手,激动道。 戴着墨镜的纪景年抿着唇,很严肃的样子,“希望你们说到做到,这里可是京城!”,沉声说了句,出了包厢。 “查到何紫晴在哪了吗?”,纪景年出了电梯,对随从问。 “纪少,何紫晴现在在外地拍戏。” “她回京后,马上告诉我!”,纪景年吩咐了句,上了自己的车。 一直到下班,都没接到他的电话,顾凉辰忐忑,难道签收律师函的不是他?他又出差去了? *** 顾凉辰刚到律师楼楼下,只见一身黑色的纪景年站在车边。 她心里一咯噔,不动声色地朝他走去。 “你怎么来了?”,淡淡地问。 “接你下班啊,好像这还是头一次,罪过罪过!”,纪景年似笑非笑道,为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 顾凉辰上去,不知他又唱得哪一出! 在他系上安全带后,她主动开腔,淡漠地问:“收到律师函了吗?” 纪景年不动声色,淡淡地开口:“嗯,收到了,生平第一次啊。”,略带嘲讽的口吻。 她能理解这话的意思,堂堂一名检察官,司法界菁英,代表人民行使法律的权利,一向帮受害者辩护,这次,居然被人发了律师函! “是嘛,滋味如何?”,她幽幽地问,并不怕他。 “就跟养了一头白眼狼似的,我辛辛苦苦把它喂大,结果反咬我一口——”,纪景年双眸看着前方,面无表情,缓缓地说。 讽刺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