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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 我没输(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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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我没输  数千名飞熊军步兵组成的多排横列方阵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刺猬,长矛如丛林一样密集的探出来,哪怕是重甲骑兵撞上去也会陷进去,因为枪阵的厚度足够大,不等杀穿枪阵骑兵的速度优势就会被消磨掉,而坐在马背上的骑兵一旦失去速度优势,就会被长矛手轻而易举的戳死。  枪阵,历来就是步兵抵抗骑兵最犀利稳定的战术。  当枪阵达到一定厚度的时候,任何骑兵都不敢轻易踏进去。事实上,即便是天下致锐的燕云轻骑也一样不敢。  但不敢撞进去,不代表没有办法对付看起来磐石一样稳固的枪阵。  随着燕云轻骑队伍最前面那面烈红色的战旗猛的转向,一千多名轻骑跟在那大旗后面划出一道圆润的弧线。李闲和程知节的两支骑兵一左一右在枪阵两侧掠过,在那些飞熊军长矛手惊恐不安的视线注视中,燕云轻骑扣动了手中连弩的机括,轻骑兵在枪阵两侧二十几米左右急速驰过,弩箭暴雨一样平直迅疾的砸向飞熊军长矛手。  密集的弩箭射-进枪阵中,就好像镰刀挥舞起来扫在了整齐的小麦上一样。随着弩箭不断的激射过去,飞熊军的长矛手被割倒的麦子一样一层一层的倒下来。作为正规战兵中最廉价的兵种,作为行军速度比重骑兵还要快的步兵兵种,长矛手的防御力比弓箭手还要不如。为了追求速度和灵活姓,长矛手只有上半身有一层皮甲,而很多士兵连这样简单的护具都没有!  凡事都是相对姓,长矛手为了追求速度和灵活,舍弃了护具。而燕云寨精骑手中的连弩做工精致,能一次连发十几支弩箭。可正因为太过于精致巧妙,在连发的基础上弩箭的力度就无法得到提升,所以在四十步之内连弩的威力可以说近乎无敌,远强于弓箭。可超过这个距离连弩的威力就会直线下降,若是超过六十步,连弩甚至射不穿长矛手身上薄薄的皮甲。  有利有弊。  燕云轻骑现在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利去攻击敌人的弊。  噗噗噗的闷响不绝于耳,那是弩箭撕开皮甲钻进人身体里发出的摩擦声。密集的羽箭无情的收割着飞熊军长矛手的生命,枪阵两侧最外面的两排士兵甚至连躲都没有地方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魔鬼一样的轻骑兵放肆猖狂的杀人,不……他们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人放肆猖狂的屠杀。  最外面的长矛手被同袍挡住退路,也挡住左右,他们避无可避,逃无可逃,因为组成枪阵需要士兵保证密集排列,所以连弩射击根本没有必要刻意去瞄准,只需随意扣动机括,必然能命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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