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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青龙(2 / 4)

青龙!

这个名字,他有印象。

也是在内部材料上看到的。

穷凶极恶!

如果一定要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人的话,王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这四个字。

那是一份通报东南亚边境地区重要罪犯的资料,当然时间是在另一个时空的好几年前,具体是二零零几年王为都记得很清楚。

当时他参与调查一个重大毒品案子,接触到省厅禁毒总队汇编的内部资料。

奇怪的是,青龙不是毒贩。

他是毒贩雇佣的杀手!

在整个东南亚地下世界,青龙都可算是一个传奇。有不少“老大”都喜欢雇佣他。

这个人的特点很鲜明,最显著的一点就是——认钱不认人。

不管是谁,只要出钱,就能雇佣他。

自然,这个所谓不管是谁,也是有条件的,就是必须是他认可的“大佬”,是圈内人。完全不熟悉的圈外人,哪怕给再多的钱,青龙也不会接单。

当然,前提是不熟悉的圈外人要能够找到他才行。

也许上一回,青龙还在某个“大佬”服务,帮他清除异己,消灭敌人,下一回,这位大佬就可能成为他的枪下亡魂。

青龙从来不和你讲面子,更不会讲交情。

这样的人,他也没朋友,没交情可谈。

照理,这种没原则的杀手,应该是人人得而诛之。他才是最大的危险分子嘛。

但青龙是个例外。

不是没人想杀他,只是从来都没人成功过。

这家伙似乎有着某种异乎寻常的避险本能,总是能提前嗅到危险,从而每次都能安然脱身。而那些想杀他的人,却一个都逃不过他的报复,用不了多久,就一一暴毙。

甚至连家人都不放过。

这么多年来,被青龙连锅端的“大佬”,可不止一个两个。

青龙就是要用这种血腥的手段来维护他的“原则”和江湖地位。通过血腥杀戮,青龙明白无误地告诉那些想打主意的人——别玩火!

想要和我玩,就必须按我的规则来。

你给钱,我办事!

如果你怕人家找我杀你,那你可以预先给我一笔钱,存在我这里,作为买命钱。收了你的买命钱,人家再让我杀你,我就会拒绝。

这就是青龙的规则。

多年以来,他都活得很滋润,比许多叱咤风云的“大佬”活得长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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