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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庄仔的baby(3 / 5)

资上百万才成功改造的灯艺景观。

她也没想到这次设计在未来将会成为全港标志性的景观,并且一直沿用到几十年后,每晚都灯火如初,一如今夜。

阿美的话也说进“庄sir”心坎里了。

她没有说庄sir不结婚是因为女人、是好色、是个咸湿佬。

庄sir还真不是!

他要是一个咸湿佬的话,早就娶上几十个的姨太,女人可以像隐形眼镜样绝不用第二次,一日一抛,一天一个。

要知道,从某种角度上讲,什么“一夫多妻制”,“一夫一妻”制,港岛的法律变成什么样都不关他屁事。

他不领结婚就一直是单身,我同时找多个老婆是“重婚罪”,我同时谈几个女朋友,谈完一批再换一批不犯法吧?

谈恋爱啊!

一点问题都无!

可是他没有.....因为他单是被荷尔蒙驱动的生物......

虽然他不否认自己喜欢美女,也不否认还会收女。

但是他不想结婚更多是出于一个“穿越者”的不安全感。

毕竟,他当时穿越重生而来,从内心深处讲,对一切事物都保存着某种特殊的警惕性。

一定要给自己划出一个足够隐蔽的安全空间才行。

再加上当年他还是是洛哥的小弟一枚,风里来,雨里去,随时面对杀机,很难谈得上安稳。

他和阿妹在外面吃饭,洛哥派人传句话过来,他就要戴上配枪去做事,能不能回来都得打个“?”号!

你拿什么和人结婚?

虽然,他后来真的当上大佬,日子也越过越好,但是他也逐渐喜欢上这种方式,希望能给自己留下“独自”的一个生活侧面,真不喜欢当个老老实实的丈夫。

因此,阿美用“不喜欢被束缚”来形容他,是真真切切的说中他心坎了。

庄世楷有些触动的探出手掌,轻轻握住阿美的柔荑出声讲道:“只要我有的,我都肯给你。”

如果这时阿美说要结婚领证,庄sir也不会拒绝,只是会轻轻一笑答应了之,可是阿美并没有,她只是用脸贴住庄sir的胸口讲道:“我想要个baby。”

“我想送baby去读书,带baby去游乐场,一家人开开心的吃年夜饭。”

庄世楷在阿美把脸贴到她心脏的那一刻,猛然间就意识到什么,仿佛有一条维系在血缘中的链接,令他脑袋无比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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