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野兔与花豹(2 / 6)
的肉,还没你大姑姑有劲儿。”
叶爸爸拍拍侄子的肩膀,
甜妹儿捏捏表哥的手臂肌肉。
两父女一摸一样的表情,差点让王溢希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没几天日子好活,他不就是近几年没再山里跑吗?!
麻雀量虽多,除去胸脯,却没有多少肉。
来一趟四碧山,没吃到野兔或山鸡,回村可是要被人笑话的。
“大黄,二毛,上!”
按照乡村娃的经验,想要快速在陌生地店逮到兔子,最好借助猎犬得帮助,毕竟野兔不出来,竹箭射也没用。
俩狗的鼻子可比人类还嗅觉灵敏。
它们很快找到在地势较高的地方,找到一个兔子洞。
野兔比野鸡机灵,‘狡兔三窟’,其实野兔还不止一个洞窝,而且它们听觉灵敏,说不定他们到来之前,还在溪水沟里喝水呢!
这一点,王溢希也知道,他小时候自是没少祸害兔子洞山鼠洞,他笑道:
“大黄二毛,好样的!还有几个洞,继续找找。”
果然,在这个洞附近,又找到三个兔子洞。
而其中有一个深地洞穴,洞口向沟里,周围苔藓很少,是一片青翠绿油油的草丛,草没被兔子吃掉,这就是所谓的‘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很有可能是兔子的主动留下的。
砰——
只需要某只女娃娃的轻轻一按,木棍狠狠专入地里。王溢希举起一个大石头,笑得特别尴尬,说好的可爱小表妹呢!
长相跟内里完全不符合。
甜妹儿没空去维护表哥的自尊心,她已经熟练地将活套做好,几根根生锈的细铁丝,圈一圈,圈比兔子头稍大一些,把圈圈们绑在木棍上,距离地面刚好五厘米左右。
野兔虽机灵,它也有个动物通用怪癖,爱走老路。只要不被打扰惊吓,天天来回出窝进食后,都走同一条路。
而大黄二毛分别蹲在两处洞口,开始守洞逮兔。
“准备开始!”
叶爸爸拿起篝火把,往兔子洞里烟熏,不到一会儿,离得最近的洞口开始冒烟,果然是两洞是通的。
两只肥嫩嫩的灰野兔子,最先从陷阱里窜出来。
兔子红眼睛长在脑袋的两边,看不到正前方的铁丝圈套,猛得一下就钻进去,果然被套得牢牢的。
野兔们使劲往前窜,却不懂往后退,越挣扎就套得越紧,倒死也学不会往后退,这就是它们最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