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 / 9)
“让我看一看吧。要不要紧?”见男人没有表示,明玫便轻轻掀开了一点被子,显然是刚刚临时拉开想盖住他身子的,却只来得及横搭在身上。伤在大腿上,血染红了半截身子。
“你得止血,知道吗?要我给你包扎吗?”那男子只不出声。
“好吧,我当你同意了。”明玫左右看了看,也没有什么趁手的,无奈只好去撕床帐。费了好大劲儿,又是咬又是撕的,终于撕下一大条来。从那男人裤子上的破洞处撕开个大口子,把大腿上的伤口包好。血又洇了一些出来,慢慢就会好的。
这大腿皮肤挺白,挺滑腻。明玫发誓,她完全没有碰到什么不该碰的地方,她下手时万分小心,如果说她有这心思赏美景,不如说她时刻绷着神经里那根弦注意着身后那黑影会不会来突袭。
这男人二十岁左右,相貌跟中原人比少了些圆润,却也比北夷人少了些深邃,只是身上的打扮很北夷,束发用镶宝石的圆形簪,有点象汉人的冠那么大小了。抹额上的宝石也很大很闪。一边耳朵上也戴着又闪又大的金耳环,似乎还镶着颗绿色的什么宝石。项上也是粗粗的金项链,只是链坠儿却是一个展翅的黑色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雄鹰。左手上戴着四个巨大的宝石戒指,拇指上是一个更大的血丝玉扳指。右手倒干净,大概要使刀用剑的关系,只戴着一个黑色的皮护掌。
这个人,摘巴干净了能卖不老少钱。当然指东西不是他。
轻轻拍了拍已经包扎好的伤处,很高兴看到他痛得裂了裂嘴。明玫看着他,认真道:“这里不能久留,被人看到不得了,你们得赶紧走。你长的不太象外族人,只需要稍微不要种打扮得这么张扬就可以了。我把你身上的配佩取下来好吧。”那男人就只看着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那我还当你同意了啊,”只管动手摘了他的大耳环,抹额,然后摘了他的项链,身上的玉佩,手上的戒指和扳指。——摘他扳指是这男人手指动了动,似乎很不情愿的样子。
明玫问道:“不摘么?你要戴着么?”那人不理。
明玫只好又问:“是不是这个东西对你很重要?”那人不理。
于是明玫想了想,再撕了一片床帐,把扳指和那个什么雄鹰放在一边,用布另包起来递给他,道:“这两样看你舍不得,还给你吧。其他的东西你就别带了,我回头埋到村口新路的奠基石边,若对你很重要,你便到那里去找吧。”
说着把其他东西包在一起扔在床下,刚准备把这人扶起来让他走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