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穿越重生 >这个宠妃有点闲 > ☆、颜妃卷一(10)

☆、颜妃卷一(10)(4 / 5)

书香家的碧玉一朝成了总理家的小儿媳妇,穿时兴旗袍,梳冷艳发式,住西式大宅子。

他只是对她惊鸿一瞥,就那样子深深爱上了她身上的清泠气质。

可最后,还不是在火车站诀别?

她颜挽自认除了这张脸之外没有一处能赶上冷清秋,当然,若是穿越女属性可以加分,就会稍稍好一点。

纪念怕她手冷,一直握着她的,她真的觉得好温暖。

可是,他又是为什么喜欢自己呢?

“殿下……”

“嗯?”

“你为什么喜欢我?”

“哦?”纪念眯着眼睛看她,“我什么时候说我喜欢你了?”

哎……原来自己多心了,他应该对每一个妃子都这般好吧。

颜挽有点小失落。

“傻瓜。”

他骂她。

“别人说什么你都信啊?”

“可以……不信吗?”

因为是殿下您说的我才信好嘛!

“颜挽,你听着,你是我纪念认定的人。我纪念一直认为,护不住心爱女人的男人都是孬种,你只要听我信我,别的什么都不用管不用怕。包括,不用怕我不爱你。”

心爱吗?

颜挽的心剧烈地跳着,抬起脚尖主动去吻他。

在绚烂焰火下接吻神马的最有气氛了。

==

二更的梆子已经响了,纪念身边的颜挽已经睡得跟小猪一般,虽然她不打鼾,但是呼吸已经匀称。

为什么喜欢她?

说起来很虚无,但的确是一种感觉。

她给他的感觉很软,好像一捏就能变成一团面一样,小脸皱起来像包子。

他喜欢对他直白而专一的女子,比如王妃上官谨,比如颜挽。

上官谨待他好,忠贞贤惠,一心为着他打算。而他同她似乎是极为默契的搭档,是队友一般的相互尊重与爱护。

颜挽待他不够好,兴许她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好,但优势在于直白。他一眼就能看穿她,欺负她的时候总有一种独特的快感。

可能因为她太好看,脑子又太不灵光,如同西洋进贡的半透明琉璃石绮彩花瓶,让他时刻感知到了她的脆弱,所以对着她总是生出保护的欲望。

这兴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傻人有傻福。

爱情是一种感觉,她总能给他一种独特的感觉。

可能在当她首次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书单:长风渡造作时光无论魏晋贵妃裙下臣今天前妻也没找我复婚玄学,我就会亿点点大佬都爱我[快穿]今天我仍不知道亲爹是朱元璋高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