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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1)(4 / 24)

束得也快。

“我们这里最差只招211大学毕业的研究生。”

那还叫她过来面试?逗比啊!沈熹站起来拿回自己的简历,“再见。”

……

找工作好难!

沈熹有点受伤了,晚上窝在沙发捧着电脑看以前自己跳舞的视频疗伤。看到一半,茶几上的手机响了,林煜堂来电。

林煜堂出差回来,他顺路回了一趟H市,两家住得近,沈建国和吴翎就让他帮忙带点东西过来。林煜堂告诉她,他大概还有十分钟就到了。

沈熹提早换了居家服下楼,外面有点冷,她外套里面只有一件单衣,不由有点冷,正跺着脚取暖时,一辆黑色车子停在她面前,车窗落下,驾驶座里的男人十分年轻。

沈熹弯着腰,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嗨,堂堂。”

第十五章

沈熹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林煜堂了,距离上次见面差不多有两个多月了。一个很忙,一个很闲,两人都在S市,见面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虽然她和他曾经的关系很亲密,但是这种亲密正被时间不知不觉冲淡。

时间从来都是神奇又强大,它可以将原本的陌生人变成朋友和情人,也可以将熟悉的两人变得陌生和平淡,它强势又不容置喙,是从不允许人讨价还价的。

现在她和林煜堂两人的关系就是淡淡的,会在网上聊个天,会一起吃个饭,生日的时候都能收到来自对方的简单祝福。除此之外,堂堂每次回老家还会给她带点东西过来,不管是她家还是他家的。上次林妈妈让他带回一些西洋参和铁皮枫斗补身子,他也送了一半给她泡茶喝。

外面路灯清冷,寒风阵阵。林煜堂让她上车,车里暖气开得足,沈熹感觉暖和不少。

驾驶座的林煜堂只穿着一件灰色高领线衫,前几次她见堂堂,他都是衣冠楚楚的精英模样,衬得今天的高领毛衣特别有邻家哥哥的范儿。本来脖子修长和皮肤白的男人穿高领就特别温暖又性感,比如堂堂,比如那个还在波士顿的何之洲。

沈熹坐在副驾驶找了一个话题:“堂堂,你在A市签了什么合同?”

林煜堂开始说,可能怕她不明白,林煜堂说得很浅白。大概就是两家公司合作一个项目,他是整个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谈得很顺利,年底就可以动工了。

林煜堂大学专业很好,不过已经从技术转行做业务,转行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可惜,甚至林叔叔和林阿姨还语重心长地分析堂堂性格根本不合适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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