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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奇幻 >这个梦我喜欢! > 第44章

第44章(2 / 5)

音插了进来,“我第一次来北方的时候也被冻得够呛。如果不介意,请用我的披风应急吧。”

汉克抬起头,发现前面的人侧身转过来,递给他一条披风。那是个高汉克一个头(只比熊男矮上一两寸)、金发蓝眼的年轻人,仪表堂堂,笑的样子一看就很招omega喜欢。汉克忙不迭道谢,把披风蒙到自己身上。披风的料子相当不错,汉克一摸,再扫过对方的皮甲、剑鞘、那一身行头,立刻知道对方不是自己这样的落魄贵族次子可以比拟的。

“真是太感谢您啦!”他一边道谢一边吐苦水,“我这样从来没离开过南方的乡巴佬,要不是穷得快过不下去,才不来北方吃苦呢!您也是南方人?”

“在艾博里附近出生。”年轻人点了点头。

“艾博里?呀,那可是个大城市!”汉克夸赞道,“那里的石砖数不清,房屋精美,秩序格外好。像您这样了不起的战士,城主竟没把您留在那里吗?”

“不敢当,您从哪儿看出我是了不起的战士?”年轻人被捧得有些哭笑不得。

“从您站的姿势看出来。”说着汉克学着对方的样子站直了,可惜长得有些……不够大气,站直了也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一般人才不这么站,您剑鞘垂挂的位置也刚刚好,随时能抽出剑来。恕我冒昧,刚才接披风的时候不慎碰到了您的手,您手指上还有常年拉弓的茧子呢!”

年轻人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汉克夸张地行了个贵族礼。

“不是我自夸,您别看我这样,眼神可是相当不错。”他有些得意地说,“我说您是个了不起的战士,那可不是恭维话。叫我说,让您跑到外面来的头儿才是失策。”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汉克的确很为此奇怪。作为落魄贵族的次子,他继承不到爵位和大部分财产,老爹一死就被哥哥早早赶了出来,到处游历,长成了个十分会看场合的人。从金发年轻人的站姿可以看出他绝非徒有体格的花架子(不少贵族草包连剑都不会握,汉克很乐意趁他们落单时占点便宜),那身行头和温文尔雅的谈吐可见起码有个贵族父母,有这两条在,哪怕身为beta,也足够在当地找到不错的职位,何苦跑来和他们挤。

罗纳德亲王的招贤令上写着,招募边境军不限制出身、性别,只限制大致年龄(从性别分化后到老得不能跑步/举剑前);骑士团候选人只要求占“身为alpha”和“贵族出身”之中的一条,不必经过正规骑士训练(也就是作为骑士侍从受一名正式骑士教导多年),通过测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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