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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啤酒鸭(3 / 5)

吴才顺说:“你贩鸭子卖?”

高凉笑着摇头:“没有,我开了一家店,卖卤肉和凉拌菜。其实不仅要买鸭子,还要买鸡,如果生意稳定的话,我想叔叔阿姨可以专门帮我养鸭子,养了卖给我。”

吴顺才挠挠头,显然还有点算不过来这笔账,到底是生蛋合算还是养肉鸭合算。吴春梅早已算出了这笔账:“爸、妈,要是高凉真的需要鸭子的话,我们家可以养。”农村养鸭子,三个月左右就可以成鸭了,而生蛋则需要五到六个月,六个月可以养出来两批肉鸭了,就算一批养两百只,每只鸭子两三斤重,一只卖四五块钱,一年就能卖上三四千块钱,就算只有三分之一的利润,也能赚一千多块,这样家里的收入也比现在多得多。况且还可以交叉养,一年不止养四批。

吴顺才看着大女儿:“哦,回头我跟你妈再商量一下。”

高凉笑眯眯地说:“不着急的,叔叔。反正我现在店子还没开起来,需要多大的量还不清楚,我就先买一些回去,要是用不了那么多,您就继续养着生蛋好了。”

吴顺才猛点头:“好,要得,要得。等你回去的时候我帮你抓几只鸭去。”

高凉私下里又跟吴春梅谈了话,知道她是不可能复读了,因为家里条件实在困难。高凉便竭力邀请她来跟自己一起开店。吴春梅听到高凉勾画的蓝图,想起自己家里要是真能发展肉鸭养殖,脱贫致富不再是问题,便对高凉的事业充满了好奇:“我先跟你去看看吧,如果真的需要我帮忙,那我就帮你干。”吴春梅也有点想离开这个家,她已经成年,高考落榜,虽然能帮忙干一些农活,但父母看着她便徒添心病,所以还是早点离开比较好,就算不能在高凉店里干,在县城里也应该能找点事做。

高凉笑着点头:“你要是真来了,我就给你发工资,具体多少我要看店子的生意而定,我想至少不会低于六十。”

吴春梅摇头:“工钱先不说,少一点也没关系的。”毕竟高凉说那边是新市场,有没有生意还不好说呢,所以她也不敢贸然就真跟高凉要工资,万一人家生意不好,还要贴钱给自己发工资,那自己不仅帮不上忙,反而是雪上加霜了。

高凉笑了:“好吧,先不说工钱。”这年头人心还太淳朴,都耻于谈钱,读书人尤甚,虽然人人都需要孔方兄。

高凉让吴春梅的母亲帮自己在村里买了十只鸡,又买了二百个鸡蛋,再加上十只鸭子,拉上吴春梅一起回到了家里。

高凉看见吴春梅收拾行李的时候,将书本也都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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