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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装逼的境界(3 / 7)

不错的大学里。

只不过,古筝这玩意儿,却最是耗费时间,不花下心血,就绝对练不好。

而且这东西,沉重不说,还曲高和寡。别看这东西看似高雅,实际上杜维前世的人里,能听懂的实在没几个。

杜维年少的时候被父母逼着练了几年,大学之后,就不怎么碰这玩意儿了。而且……最郁闷的是,那些同学里的色狼,每每跑去随便练上几天吉他,就能背着跑到女生宿舍之下弹唱。惹得那些不懂事的傻女孩尖叫欢呼不已,还博了一个风流才子的名头。

可是吉他这种大众化简单地乐器,岂能是古筝能比较的?当年眼看着一帮学长学弟,随便抱了把破吉他,胡乱弹上一首“对面地女孩看过来”,就能勾的女生们媚眼连连,实在让杜维心中暗恨不已:老子练的是古筝,这玩意儿又沉又重,总不能饱着这么一个大家伙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去显摆吧?

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恐怕还会被人当成白痴呢!

只见过男生在女生宿舍下弹吉他的,没见过有谁摆个古筝弹奏的。

不过恨虽然恨,杜维那些年古筝虽然略有荒废,不过逢年过节,还是会拿出来练练,毕竟从小学这东西,虽然是被父母逼迫地,但已经渐渐成了一种习惯。

来到这异世之后,这么多年没碰过了。这几天却忽然翻了出来……不为别的,却是为了那第一个来找我自己麻烦的……那条龙!

根据侯塞因带回来的消息,这位龙族族长的长子,身负强悍的魔法实力,尤其是龙语魔法的造诣极强。只不过,它的弱点不是别的……简单的归纳来说,就是两个字:装逼。

这装逼地事情,也不是随便谁都能做地。装的好了,那叫装逼。可如果装不好了,那就直接变成傻逼了。

这位龙族王子,身为族长之子,龙族里有数的魔法强者,却似乎对音律极为痴迷。

听说这条龙曾经效仿龙族族长,悄悄潜入过人间世界,遍访乐师,对人类世界地音律是非常的擅长,竖琴风琴,无一不会。

这位王子对音乐的痴迷,在龙族之中可算是一段奇闻了。据说它嗜音如命,尤其擅长于琴。这龙族,天生就和人类构造不同,人类地一只手掌都是五指,偏偏这龙族不同,普通的红龙绿龙都是两指,而龙族之中的王者——黄金龙,也不过是四指。

而在音律之中,四指却恰恰是奏琴的天生最好的材料。听说龙族被神灵惩罚,而守护在神山之上。阻挡北方那些被流放的种族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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