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3 / 7)
城之后,我们先找了个旅店住下。装成佣兵的近卫团员也住了进来,不过他
们没这么好命,立即就被我派了出不少人出去,占领一个城市前,不是应该先把城市
周围的小乡村打扫干净吗?
“再有象沐浴晚霞那样的,不用让我知道。”我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休息了一天,我和菲谢特上街闲逛,顺便看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当然,百合也
抱着阿布跟在我们身边。
因为想到我们可能会出现在一些社交场合,所以我们都是以商人的身份出现。
我现在是特纳先生,菲谢特现在是菲尔先生,百合现在是……我想她还是叫百合好
了。
走了一大圈,走到脚酸,还是没看到有什么看起来特别好赚的生意,我决定
去给百合买上一俩套衣服,她老穿些不何体的衣服会显得我很没品味。
可是没想到码头这边的几条街道上却没有一家合适的成衣店!怎么这里的人都
喜欢买成匹的棉布,成把的针线,还有成筐的剪刀回家做衣服吗?妈的!怎么这里连
胡椒都是打成大包来卖?
“少爷……”百合靠近我说,“这里是批……”
“是呀少爷,阿布好象看到有家店卖衣服,”百合怀里的阿布给我传来意识,
“就在那条宽宽的大街上……”
黑着一张脸,我左拐右拐的走上城中唯一那条宽宽的街道,终于看到了那间传
中的成衣店。
“百合,你自己挑,”我第一时间在店里专给客人准备的椅子上坐下,“少爷我
累了。”
“哦……”百合抱着阿布在店里看了起来。
我揉揉我苦命的小腿肚,开始打量起这家不小的店来。
应该说这家店的店主很会做生意,这点可以从店里川流不息的客人看出来。店
里的布置也井井有条,各式男女衣服被店主挂在俩面墙刚刚合适的地方,不但不显凌
乱,还让你觉得非常顺眼。更让我惊讶的是,每一件衣服旁边,不管是正式的宴会装
还是便装,也不论男装女装,都有俩套以上用来搭配的流苏花边和纽扣等饰物供人选
择,这种做生意的手法真是高明。
“这位先生,”一个店员把一杯水放在我身边的小桌子上,“请喝水。”
我拿起水杯,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