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哥就非亵渎不可了!(2 / 4)
快慰了。
“咋了,哥这才叫亵渎,知道了吧?亵渎了你又能杂的?”
这时候开始回味的方森岩忽然觉得:精灵妹子上身穿着的那一层藤蔓织成的上围真的变得无比的碍手起来。他甚至恨不得两三把将之扯掉直接把玩那两团尚有青涩的柔软了。呼吸也忍不住粗重了几分,几乎要有双手齐上/口手并用认真仔细把玩的强烈冲动。
雾歌妹子却对方森岩这个严重违反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XXX条足以处以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严重性骚扰行为却是浑无所觉,完全没有受害者乃至正常少女的羞涩惊怒反应,甚至连要反抗的意识都木有,更是没有理会自己的族人,继续依偎在方森岩的怀中仰望着阳光。
她的发丝飘散在那阳光下,微微飞扬,甚至散发出点点的亮晶晶的光芒,看起来如梦如幻,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很不真实了。
那些在牢房外面围观外加怒骂的精灵完全已经出离愤怒了,死死的抓住牢房的铁栏杆,声嘶力竭的狂叫了起来。简直像是祖坟被掘了一般。
这时候精灵妹子才停下了歌声,望了望族人,然后转过头来诧异的看了方森岩一眼,最后低头看了看他按在自己胸部的那只魔掌,似乎很惊奇他们在纠结和闹些什么,接着继续非常淡定的继续张开小嘴唱起先前的那天籁之音起来。
但不知道为什么,当雾歌妹子转头过来很淡定的看了方森岩一眼以后,方森岩就像是被那宁静的眼神给洗涤了一下似的,热腾腾的欲望一下子就平息了下去,尽管精灵少女都没做出任何拒绝——连象征性的都没有——方森岩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讪讪的将手抽了回来。
这时候那些精灵族人大概也看了出来怎么回事,他们虽然愤怒,却还不至于完全事理不分。事实上没有一名女性精灵会在遭受到这样的侵犯下还如此平静——除非她是自愿。
这也是精灵们最不愿意见到发生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那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使得人类始终被视为低一等的生物。只有那些十分杰出的具有高贵血统的英雄,才是能获得精灵们认可,可以平等对待的对象。通常情况下普通的精灵与人类相恋,多半会招致绝大部分族人的抛弃!
然而雾歌这个平时很不起眼的精灵少女,却在这样一个肮脏污秽的地方,在并不刺目的阳光下,轻声的唱出了只有黎明精灵才能演绎的“黎明之歌”,呼唤出大自然的共鸣!这就注定了她之后的身份必然遵崇无比……这就造成了一个极其尴尬的命题,并且还是在之前从未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