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三章 洗牌(二)(3 / 11)
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县的长官统称县令,其下有佐助之官县丞,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的县尉,有掌管文书簿计的主簿等官。
至于此前设立的都督府,属于大军区性质,在杜睿改制之前大唐天下共有九个都督府,分别为,安西都护府,漠北都护府,辽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三韩都护府,倭州都护府,天竺都护府,波斯都护府,南洋都护府,以及遥领的澳洲,吐蕃两地。
当初设立都护府不过是为了加强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管理和巩固边防,作为边疆地区的都护府管辖着若干羁縻府、州。羁縻是束缚、拢络的意思。大唐政府为了便于控制边远的少数民族,在那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羁縻府、州作为行政特区,大者称都督府,小者称州,以当地少数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可以世袭。
这些羁縻府州有一定的行政自治权,可不向朝廷交纳贡赋,但必须接受边区都督和都护的辖制。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唐代的羁縻府州多达856个,比内地的府州还多。实行的这种少数民族自治的羁縻府州制度虽然在短时间内有助于稳定边疆地区的局势,加强中央同边远少数民族的和睦关系,同时对于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也是十分有利。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都护府,羁縻州府制度的存在,却无法从根本上起到稳定边境的作用,一旦中原有事,华夏社稷衰颓,总归是免不了分崩离析的危险。
而且从历史上来看,都护府的存在,无可避免的会造成边境军事团体逐渐坐大的趋势,比如大唐中后期由都护演变成的节度使势力大增,发展成割据一方的地方分裂势力,最终导致了大唐的灭亡。
唐玄宗时就是为了加强边防的军事力量,在边境地带设置八个节度使,统辖边地军队,原本为的是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掌控力度,可是发展到最后,却酿成了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爆发后,中原用兵,于是内地也设节度使。为了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节度使不仅领兵,而且兼任所在州的刺史,兼理民政。
后来节度使又都加京官和御史大夫头衔,又兼观察使、营田使、度支使等,于是集军、政、财、监察诸权于一身,成为割据一方的藩镇。
在中唐以后,节度使的辖区也称道,后来全国划成四十余道。这时的道已不是唐初那种单纯的监察区划,而成为实际的行政区划了。
这种道也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