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洗牌(一)(6 / 12)
其三为礼部,掌礼仪及贡举。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皆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当下为李道宗之子李璟恒,左右侍郎为杜睿门生曹果,穆天颜。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
礼部下设四司,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
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
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
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四司之外,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其四为兵部主兵籍、器仗。源于三国魏五兵制,两汉尚书职务本不涉军事。曹魏始置五兵尚书,另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驾部有时亦设尚书。
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在杜睿主持贞观变法之后,只管武职选授、处分及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事,不涉兵权。
兵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为刘仁轨,侍郎二人,为杜睿门生薛宪,冯旭。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其五为刑部,理刑狱辞讼。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尚书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梁、陈、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改称刑部。
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职掌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设有尚书一人,为杜睿门生杜养盛,侍郎两人,为杜睿门生杜养学,崔正道。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