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抉择(三)(6 / 11)
为谋主、北海逢羡、广平游邃、北平西方虔、渤海封抽、西河宋奭、河东裴开为股肱、渤海封奕,平原宋该、安定皇甫岌、兰陵缪恺以文章才俊,任居枢要、会稽胡母翼、鲁郡孔篡以旧德清重,引为宾友。
名家大姓与胡族政权在政治上的结合保持了家族与门第的延续,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发展轨迹。面对杀戮、强制迁徙等潜在威胁,他们不能不对自身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恶劣的社会环境。在一段时期内,他们与土地、财产的结合并不十分紧密,却更为注重社会伦理的维系,维持严格的礼法家风和良好的社会声望;注重文化传统的保持,经学继世、父子相承。政治环境险恶时,多采取冲退避世的方式,待价而沽;时机成熟,则出仕以试祸福。
经过了发展的世家大族,例如北魏”四姓“是孝文帝根据汉魏以来汉族士人以婚宦品评门第的传统而建立的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外戚婚姻集团。崔、卢、郑、王得以成为”四姓“不仅仅由于他们显赫的”魏晋旧籍“,更是缘于他们与权臣李冲的特殊关系及其与帝室的联姻。太和改制后,一个以王室为轴心,以婚姻为纽带,包括汉人”四姓“和代人”勋臣八姓“在内的政治性婚姻集团逐步形成,新的门阀秩序得以确立,深刻影响了北魏后期政治,在政治上拥有着超然的地位。
世家大族的高度文化素养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力是其参与王朝政治的必要前提,但这种巨大的政治潜能不能自动地转化为现实政治权力,必须通过一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相对于一个以强大武力为后盾、以胡族身份入主中原的北魏政权就更是如此。基于上述原因,世家大族在北魏政权中的显达必须以获得皇权的承认以及对皇权过分紧密的依赖为代价,因而使自己在复杂的政治纷争与社会变乱中失去了必要的缓冲。
由”改降五等“和”分定姓族“所确立的王权体制和门阀秩序包含着许多内在矛盾:作为贵族的最上层,宗王的权力不仅没有受到限制,反而在一定时期内有所加强;由国家以法令的形式确定门第的高低,这本身是一种确定贵族的手段,而在法令的实施过程中,又贯穿着汉魏以来士族的标准和传统。制度上的内在矛盾导致了北魏后期的政治危机,前一方面的问题促成了”六辅“佐政的破产,后一方面的问题则引发了北魏后期的文武之争。
孝文帝临终所顾命的”六辅“之中,除王肃、宋弁外,均为元魏宗室,表明太和之后,异姓王公的势力已被基本排除出中枢政局。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彭城王勰、高阳王雍、京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