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白眼狼(2 / 3)
的核心权益之外。
这让李木子很是不忿,但形式比人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毕竟成为公司股东也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事情。
不过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都不用三十年,才几个月的工夫,形式就出现重大转折变化。
依照协会规定,涉及核心术法机密的公司业务需要由协会蓝徽以上的高级会员主持日常业务,若原主持者因故三个月以上不能经营公司,需向协会提交申请,转让经营管理权,当然申请关闭也可以。
像地狱殖民公司这种关系到春城乃到整个中华法师协会核心利益的重要公司,自然不可能任由注册的主管雍博文这么久不露面而自行其事,正常情况下,早就应该由协会向公司发函询问,要求公司拿出意见,或是让雍博文露面,或是提请公司派员接掌经营管理权,只不过鱼承世一死,整个春城法师协会一片混乱,人人都忙着争夺鱼承世身后留下的巨大权力真空和庞大利益,一时竟然没有时间顾上这头。
李木子的心思又活络起来,自觉得做为公司执行理事,有资格有义务替协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提上日程——其实他是自知没有能力竞争鱼承世留下的遗产,只好退而求其次,把主意打到了雍博文的公司头上——向协会提请派员监管地狱殖民公司,并且自告奋勇,愿意执行这项艰巨的工作,并开始东游西荡,窜联游说,打算集中全体中小股东进行逼宫。
当李木子找到逄增祥的时候,逄增祥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又念着大家这么多年伙计一场,隐晦地提点了李木子一下,雍博文只是没有消失,不见得是死了,没准在地狱深处搞什么重要的事情,你现在搞这些,万一雍博文一露面,你可就背动了,当初哭着喊着拿到的股份保不住是一定的,甚至会员身份,自家公司,那都很是危险的,雍博文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角色,原本他要顾忌鱼承世的面子,可现在鱼承世死了,春城这一亩三分地上,可没有人再有那份面子了。
只可惜李木子却被眼前的巨大利益冲昏了头脑,压根没把逄增祥的话放在心上,听到逄增祥的提醒,还嗤之以鼻,认为逄增祥太过小心,雍博文算什么,不就是鱼承世捧的傀儡嘛,没了鱼承世他屁都不是。
很显然的是,李木子对雍博文的认识还处在相当原始的阶段,不像逄增祥般已经自认为看穿了雍博文那善良无害伪装下的凶险本质。
而同时,顾西江和祈萌萌在李木子的行动中,没有像逄增祥般旗帜鲜明的站出来反对,而是保持了诡异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