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门户与物议(3 / 11)
战争中不断扩编的边军系统就没那么容易了,他们有历史悠久的传统和以世袭军户血统构成的大小山头。挟百战之功,广有就食之地,一个处置不妥,就是不亚于安史逆党的祸乱。
按道理那些边军勤王定难的任务完成后,也应该以原本的建制还镇了,但是现实没有这么简单,许多将士已经习惯了中原内地的繁华,不愿意再回到边荒的清苦之地去。
这就给了朝廷一个机会,你不愿意回去也没有关系,接受朝廷的要求交精兵,汰老弱之后,你可以带着军队,直接被纳入朝廷中军的体系,比如十六卫,又如是新建的关内节度使等等。
这些在他的操作下,虽然象朔方、河东军的编制和规模,地盘都没有变化,各位将领的权利和名位,也几乎丝毫无损,但是内部盘根错节的格局和平衡,却被重新打乱和划分过了。
“以道上差遣官,转为职事的有,采访处置使改号观察处置使,仍主官民庶务,考课官人善绩,三年一奏,可罢免州刺史,除变革旧制须先报可,其余皆得先行后奏……秩定正四品上至从三品下……”
“营田使、转运使、租庸调使以本名留用,分主屯垦、财赋、度支……受事户部、司农,秩定正四品上……凡河北、河东之地,仍三分(上供、留使、留州)之制……于明、扬、洪、泉诸州增派市舶使……”
我睁开眼睛,点了点头,这个并不算意外。
朝廷这些年为了凑集财赋,可谓绞尽脑汁,逐渐废弃了计丁课税的租庸调制,并入地税和户税,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征缴。
不再只按丁征税,也不再区分土户、客户或者课户、不课户,一律按照每户田亩和资产的多寡征税,税负较为合理,纳税面大大扩大。又规定“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
商税主要包括关市之征(商品通过税、交易税)和对商人的苛捐杂税。但前期“凡关,呵而不征”,直到天宝九载,按照2%的税率征收除陌钱。“公私贸易,千钱旧算二十,加为五十;物两相易者,约直为率”,安史之乱后,为平叛救国,朝廷开始多方敛财。至德二载,肃宗下令:“其商贾,准令所在收税。”
上元年间,肃宗又“敕江淮堰埭商旅牵船过处,准斛斗纳钱,谓之埭程”,增设江淮租庸调使后,“于诸道津要,置吏税商货,每贯税二十文,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一(之),以充常平本”。
并于乾元元年,在交趾、广州、洪州、福州、泉州、明州、杭州、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