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上)狡兔岑孚I(4 / 4)
后没有,也会在合同上写明,一旦有任何纠纷,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不仅得全数退款,还得按照房屋价格的一定比例赔偿。这样一来才不会自断后路,因为有纠纷的官司多则七八年数十年都解决不了。”
“这恰恰就符合逻辑!现代的棍骗钻的就是法律的漏洞。在当时,中国改革开放不到二十年,第一批发家致富的谁不是铤而走险,钻法律的漏洞?再说当时法制并不健全,只是为了全力发展经济。那个棍骗利用的就是债务中转再转接的法子,他一开始准备对付的就是岑孚,赢他徒弟只是圈套的开始。”铁齿解释道,“在赢了岑孚徒弟之后,此人立即去香港注册了一个空壳公司,用的是自己助手的名义,随后再在南方又开了一家所谓的外贸公司,假意经营并且与自己的公司合作,虚买虚卖,背负几百万的空头债务,层层中转下压。说是欠外债,实际上钱还是在自己与两个助手之间周转,随后把债务表面讯息公开,从账目上面看,不过是几十万的货款欠债而已,实际上这几十万的货款牵连着至少四五家空壳公司,在那个年代你要详查,查上好多年都查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