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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凌云巅峰,舍我其谁(1 / 4)

巨壁外,孙健一脸阴沉:“看来需要找些火药炸开这块石壁。”

石问天摇摇头说:“那得去邺城,一来一回不知道发生多少变故。不过我手中虽然没有火药,但我却有这个。”

“什么?”孙健望着石问天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瓶子,瓶内咣当着一些浑浊的黄色液体,笑道,“软金水,这东西可溶一切金银,对付这石壁绰绰有余了。”

石壁内,黎斯轻轻将骨头平放在地上,望着豆大油灯下的凌天明,凌天明脸色始终苍白,但目光依然通透如同夜晚的明星。黎斯道:“你可以将剩下的故事讲完了?”

“剩下的故事?”凌天明笑笑,“你指什么?”

“风千烈的请柬,安灰!”黎斯蹙眉道,“我不明白你已经隐忍了一十七年,为何突然要暴露自己?将风千烈的请柬送往‘黑夜’分堂,无疑就是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不愧是紫令神捕,果然眼光犀利。”凌天明叹一声道,“你说的没错。方才我的故事只讲了一半,因为剩下的一半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讲,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黎斯平静地望着凌天明:“我很好奇你剩下的半个故事,莫不是风千烈根本没死?”

“不,风千烈的确重伤不治而亡。”凌天明沉吟一下,终于道,“只是风千烈并非一人亡命天涯,他的身边还有一人。”

“还有一人,谁?”

“他的独子!风骨!”凌天明道出,目光不由得落在了昏迷的骨头身上,黎斯会意过来,“是骨头?”

“不错,是他!”凌天明继续道,“骨头被他爹带入深山避世时才七岁,本是天真无邪的年纪却饱受了生死冷暖,而且在他九岁时出了一次意外,失足落入深涧。落下深涧之时,骨头脑袋先着地,虽然没有死,但却落下了一个终生头疼的毛病,疼起来生不如死,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疼痛更加刻骨铭心。而当骨头十岁时,风千烈身亡,受了重大刺激的骨头引发了脑疾,丧失了大部分的记忆,虽然他记不得什么,但藏在心底的仇恨让他牢牢记住了风千烈曾与他提及的几个人名。于是,他走出了深山,忘记了自己是谁的风骨,想凭借着心底里默默记住的几个人名寻找出自己究竟是谁,以及他的仇恨之源。”

黎斯目光微闪,道:“你送请柬入‘黑夜’,是为了骨头?”

凌天明望着伏地的风骨道:“请柬是我指使安灰送至‘黑夜’的。因为我知道‘黑夜’一直监视着邺城,乃至整个归州的一举一动,因为在这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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