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论宪堂(3 / 5)
对异教徒的歧视与打击,或者野蛮部族的野蛮习俗等,则由张迈居于其上,劝说甚至强制改俗!当前天策政权下的天方教比起境西的天方教已有不同,而境内的许多蛮族也逐渐文明化,这便是律法的第四个源头——以张迈为首的天策中枢的意见了。
范质和魏仁浦都是有心人,两人入凉以后对天策政权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律法也是他们极为重视的一方面,这时魏仁浦根据自己的认识将天策大唐的律法源头一一分析出来,条理之清晰连郭汾也感到诧异——她觉得连大法官张德都未能做出这样的分析呢。
这四个源头中前三个源头在律法细则上占据了大部分的篇幅,但第四个源头——以张迈为首的天策中枢的意见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前三项律法的保留与否,很大程度上就是出于张迈的选择。在天策军建军立国的日子里,许多律令便都是张迈在马上与郑渭、杨易、张德等人商议之后决定,书记将之纪录,公诸于众后没有遭到反对的话,这律法就算成文了。
对于天策大唐的这种立法“程序”(假如这算程序的话),魏仁浦在言辞之间没有带一点批评的意思,因为在他和范质的观念中,“圣王立法”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既然已决议入凉,心中自然是已经将张迈当做圣王了,而他的目标,以正是要辅佐这位圣王成就圣主之业,所谓“立法而为天下法”是也。
“我天策大唐在元帅之前,并无明显的祖宗规矩,”魏仁浦这句“我天策大唐”叫得一点违和感都没有,他分析到这里,说:“是以立法修法之权,在于圣王,圣王即是元帅!如今圣王不在,朝中文武两班各是其是,各非其非,朝政陷入混乱的乱麻症结,便在于此了。”
郭汾道:“若依先生之言,要解决当前之事,却该如何是好?”
魏仁浦道:“有经、权二事。经者,便是本百姓之心修订律法,以补当前漏洞。权者,便是在现行律法中谋一策略,使百姓舒困缓难,使国家转危为安,又不触犯国家之律法,投鼠而保器。”
郭汾道:“如今最麻烦的事情,便是元帅不在凉州,东西万里,也没法到远西请示元帅,这修法之事,难道要等到元帅回来才办不成?”
“这个……”魏仁浦道:“立法乃是国之神器,就不是我们所敢妄议的了。”
郭汾听他的口气,分明不是没有主意,而是“不敢”,便道:“这里是市井小庙,咱们在此避雨闲谈而已,先生若有办法不妨一吐为快,又不至于有什么罪过。”
范质心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