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穿越重生 >金鳞开 > 第505章 宣威布德民大悦(6)

第505章 宣威布德民大悦(6)(3 / 4)

觉得判的不错。”朱慈烺顿了顿:“张家口尚未光复,处置一些从贼的奸细也是理所当然。如果那里有法司,周遇吉自然不能妄为。然而既然是他攻下的敌占区,肃清奸细、剿灭敌寇,也是本分。莫要纠结于此了。”

李明睿嘴唇翕张,正要辩解,朱慈烺突然又道:“对了,亲亲相隐之制议得如何了?”

李明睿只得无奈地被皇太子岔开话题:“我部所议:在五服之内,皆当隐匿;五服之外,唯有师生可隐匿。”

孔子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从唐律起,“亲亲得相隐匿”就正式成为了重要的司法原则,写在法律之中。在后世看起来是“窝藏罪”的罪行,在礼法社会却是理所当然的“直”。

如果儿子告发父亲,还可能承担比父亲本罪更重的罪。比如父亲偷盗,判徒一年;若是儿子告发,则有悖人伦,要判流放三千里充军。

在明律中,自然也有相关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有些模糊。比如汉宣帝时候,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首匿卑幼,死刑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唐律中也有谋反、谋大逆、谋叛等十恶重罪不得适用“亲亲相隐”之条。

“五服相隐是否太广了些?”朱慈烺问道。

这里的五服指的五等丧服,也是区别亲属关系远近的标识。最重的是斩衰,用最粗的生麻制布做成,断处外露不缉边,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为至亲所服。其次有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依次减等,代表亲戚关系渐渐淡化。也就是说,在如今这个时代,同五世祖的亲属丧期,还要穿素服、以尺布缠头,但到了同六世祖的亲戚,便无服了。

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这些放在文案里说明,往往看得让人头疼,然而真的碰上事情,百姓却都十分清楚,而且若有人穿错了服,还会被邻里乡亲嘲笑。李明睿采用“五服”论,也是借助这种深厚的风俗传统,轻松地解决了民法中关于近亲属、利害相关人等定义。

“其中另有分别,臣当撰文以进。”李明睿只是大致道:“死罪只在齐衰以内,十恶之罪只在斩衰。亲属之间犯罪,以卑幼犯尊长者,不得用为相隐;其他为近亲可隐,为远亲不得隐。”

“造反都可以隐匿不罪?”朱慈烺一皱眉。

“十恶之罪若是检举,可以减免主犯罪等;相为隐匿则不为罪。”李明睿道:“盖因天伦不压人伦之故。”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书单:长风渡造作时光无论魏晋贵妃裙下臣今天前妻也没找我复婚玄学,我就会亿点点大佬都爱我[快穿]今天我仍不知道亲爹是朱元璋高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