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审讯(3 / 4)
朱志勋承认了吸毒,那么他就触犯了韩国《刑法》,而他吸毒的次数以及时间,便成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如果真如朱志勋交代的那样,他只吸毒两次,并且几个月后不再吸毒,那么客观上就存在自我检讨行为,可以从轻处理。
金允浩看向朱志勋,说道:“有关于《刑法》的内容我就不再对你一一解释,相信你的律师已经对你讲清楚了。
有关于你的自白,我会进一步调查、核实。
如果调查的情况与你所说的情况有出入,那么你的行为就属于故意隐瞒事实。当然也不会被视为自首情节。”
听到金允浩这句暗含威胁的话,朱志勋坦然面对,征询了律师的同意后,他回答道:
“是,我清楚了。不过我说的都是实话。对于我犯下的错误,我已经在深刻的检讨了。”
朱志勋最后一句说的不是太顺口,显然是律师教他这么说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下面询问你其它问题。艺学英是谁,是他向你提供的毒品?”金允浩问道。
“他是一个人气很高的男模特,两次都是他向我提供的毒品。”朱志勋回答道。
金允浩立即追问:“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朱志勋犹豫了一番,最后如实说道:“第一次是无偿的。第二次是有偿的。”
金允浩随后又询问了几个问题,最后问道:“艺学英除了向你提供毒品外,是否还向其他人提供过毒品?你知道哪些情况?”
“咳咳!”
听到此问题,律师立马出声制止。
“金次席,我想关于自白的部分,我当事人已经交代的非常清楚了。您下面的问题,与我当事人自白无关。”
金允浩点了点头,附和了一句,“不错,的确如此。”居然一副非常好说话的样子。
获得了朱志勋的自白后,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朱志勋的案件就算结束了。之后提起公诉,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就可以。
金允浩对李慧娜眼神示意,同时对朱志勋说道,“公事谈完了,下面有件私事想要麻烦你。”
获得金允浩的首肯后,李慧娜迫不及待的拿出一个空白的笔记本,递到朱志勋面前。
“您好,我叫李慧娜,是您的粉丝,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
李慧娜一脸崇拜的看向朱志勋,热情的整个人都要贴到人家脸上了。
朱志勋稍感意外,随后便痛痛快快的给李慧娜签上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