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六章 诱敌之计(4 / 5)
的说法,其实就是船舶吨位税。如同里斯本号这一类的大船,停泊的时候就要交税五百两银子以上——也就是一艘船就抵葡萄牙人在濠镜一年的租金了。
其二当然就是抽税。相比从前的抽分,如今针对进口货物的抽税比率绝不算高,一般只是十税一,但是,针对香料的抽税却相对要高一些。胡椒的税是百分之二十,苏木则是百分之十五,其他货物大多都只是百分之十。至于那些没有带货物,而是满载白银前来交易的船,则是只交船饷,不抽税。而估值过程,大多数是由驻守濠镜的市舶司副提举完成的。
从隆庆改制之初,也不知道是朝中户部,又或者是市舶司进行了初步核算,又和广东地方官员来回扯皮,最终定下了一个每年定额起运两万六千两白银上京的数字。相比每年濠镜租借给葡萄牙人的五百两租金,这个数字相比抽分时代的收入暴涨了一倍,足以让当时的皇帝和内阁阁老们以及户部心满意足。而且,这也是在漳州府月港开海,征收船饷以及进出口税金之外,隆庆年间另外一大新拓展的财政收入来源。
然而,偌大一个濠镜也就是澳门,税收真的只有两万余两?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丈抽只算了船饷以及进口税,但须知葡萄牙人更多的是大把大把砸下银元,大肆购买产自明朝的瓷器、丝绸、茶叶、白糖等等各种商品,运到日本以及东南亚诸国甚至欧洲本土以及其他国家去贩卖,因而出口税那才是更庞大的税金。但丈抽还有市舶司官员负责,香山县令查验,这出口税就根本没有负责的部门了。因而每年都是广州府制定出一个大概的数字,然后开出澳票给予三十六行的豪商,由他们出面向葡萄牙人收取百分之十的出口税。
汪孚林还在总督府的文书上看到当时那个上书建议的官员留下了非常得意的一句话:“三十六行领银,提举悉十而取一,盖安坐而得,无簿书刑杖之劳。”他看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分明是又想偷懒,又想收钱,简直和朱元璋当年定俸禄时低得令人发指,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有异曲同工之妙!
朝廷制定一个定额交给下头的市舶司,每年必须收上来这些银两,这是变相的包税制;而广州地方官又给三十六行开具澳票,让三十六行收上定额的这笔出口税,这又是变相的包税制。可想而知,在朝廷拿了两万六千两就心满意足的时候,广东各级官府的库房里,广东各级地方官的口袋里,应该颇为丰满了;而在广东地方官们心满意足的时候,三十六行的豪商们,那才是一面通过贸易大赚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