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票房分账(3 / 4)
工费、公关费和保险费用等一些繁杂的小支出。
按照双方间的合约,这些费用都会计算在福克斯探照灯百分之二十五的北美票房额发行抽成里面,斯坦顿工作室并不需要另行支付,他们也无需再从影院的票房里面另外扣除。
也就是说福克斯探照灯需要从3050万美元里面截留6189万美元的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1550万美元左右。
剩余的1500万美元也不是完全属于斯坦顿工作室所有。
双方的发行合同中有一项补充条款,《电锯惊魂》的所有拷贝由福克斯探照灯联系冲印,费用也由福克斯探照灯暂行垫付,最后从北美票房分成中扣除。
福克斯探照灯采取了保守的发行策略,最开始只有三十几个拷贝,直到《电锯惊魂》显示出足够的市场潜力才开始大规模冲印,最后的冲印拷贝数字高达2560个。
这份报表上面,特地附加了一份胶片冲印厂的财务说明,因为与福克斯探照灯长期合作以及大规模冲印拷贝的关系,单个拷贝的冲印价格并没有墨菲预估的3000美元这么高,冲印厂给出的单价是2450美元,基本是业内大规模冲印的平均水准。
如此一来,拷贝方面的支出高达627万美元,福克斯探照灯需要再从1500万美元里面扣除这笔款项。
这样的话,斯坦顿工作室能得到的北美票房分成在870万美元左右。
但这不是真正的收入数字。
得到福克斯探照灯的财务报表后,斯坦顿工作室这边也做了一份支出预算。
这870万美元,还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各种费用的支出。
虽然墨菲的零片酬让比尔·罗西斯拿不到经纪人抽成,但他没有怨言,当初为这部影片的筹备和发行积极奔走,一方面是因为看好墨菲的前途,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他能拿到一定的票房抽成。
这个数字不算高,却足以抵得上他在CAA年收入的3倍。
比尔·罗西斯能拿走25万美元。
从付出和回报的角度看,他也值得墨菲付出这笔钱。
另一方面,《电锯惊魂》在编剧工会、导演工会和演员工会都有备案,属于工会项目,在享受工会庇护的同时,也需要向工会缴纳一定的资金,按照好莱坞的惯例,这部分资金大部分都是在影片获得实际收入后缴纳。
所谓工会备案和保护,对《电锯惊魂》这种小项目来说更像是例行公事,工会根本不会过多关注,发挥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