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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2 / 4)

百。

在他参加那场大战之前,这两个年轻人并不是很服一个诗人领主,但是当他参加了那场恐怖的血战,拖着被神力诅咒而重伤的身体护送挚友的尸体归来,路上还击毙了邪恶的女魔头,他在年轻人们心中的形象一下子就变得高大上,俨然偶像一般。

神力诅咒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曾经卷入神使甚至圣灵级别的战斗之中。以区区凡人之身涉足这样的战斗,是何等的勇猛!

带着史宾社·史密斯骑士的尸体回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这位骑士牺牲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著名的高手战死了,他却能够幸存,还能带着同伴的尸体离开,这需要非常准确的判断力和非同寻常的智慧,毕竟他是文艺之神的信徒,不是幸运之神的。

至于回来的路上,带伤抱病还杀死了曾经多次作恶,一度成为邪恶的贵族之神教会在这一带总负责人的玛琪小姐,那更证明了他是一个铁打的硬汉,哪怕只剩一口气也不容小看。

英勇、睿智、坚强,加上执政有方,为人品格也正直高尚,克里克大人就像是从神话传说里面走出来的英雄人物一样,足以让这些年轻人们仰望和崇拜。

尽管克里克自己一再强调,这些说法里面错误颇多,很有一些胡乱衍生的内容。可大家都觉得他是在谦虚,没人相信。

对此克里克也没办法,他越解释,大家就越觉得他是在掩饰——毕竟那场战斗的惨烈尽人皆知,志愿军们又是在整个战场最危险的地方奋战的,他不仅能够全须全尾地回来,还能带回朋友的尸体,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尽管其实史宾社是被他活着救出战场的。

这一方面也有克里克不愿意损害朋友名誉的原因,史密斯兄妹之间的关系怎么看都有点诡异,让他想起穿越前看过的一些不健康作品,于是他便反复叮嘱自己,不该说的绝对别说,甚至于不该记得的都要努力忘记——他也是这样叮嘱唐纳森的。

唐纳森,就是那个被玛琪雇佣,蓄了大胡子穿着重铠,冒充传奇冒险者保罗的人。

这家伙的实力当然也不差,好歹也是个总等级十二的人物,虽然忠诚度只有六十,但克里克有外挂在身,可以随时监视他的忠诚度变化,只要忠诚度不下降,六十也凑合了。最难得的是,他的智力高达十六,这特么简直是法师层次的水平!

有这么高的智力,难怪他能够以区区中级战士的实力,把一位传奇强者伪装得惟妙惟肖,甚至于连差一点就踏入传奇境界的史宾社都被骗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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