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点爆(3 / 4)
的方式进行登记注册,版权同样得到保护。
但是由于国内目前对音乐盗版行为打击不力的缘故,所以欧美日韩愿意将作品放到《大中华音乐库》进行版权登记的并不多,因为涉及到的利益非常有限,而且版权注册和存续的费用也高,使得相关方缺乏维权的动力。
所以这就形成了一个漏洞,导致国内很多圈内业界的人喜欢紧跟国外潮流,厚道要脸的购买翻唱版权,不厚道不要脸的那就直接抄袭模仿改头换面,堂而皇之地当成了自己的作品加以推广,并且形成了流水线式的包装营销模式。
这种模式讲究短平快,成本低见效快,被很多娱乐传媒公司视为致胜法宝。
快歌、神曲、口水歌、饶舌说唱……国外流行什么,风潮第一时间影响国内。
而相同法宝泛滥的结果,就是重创了国内本土的原创力量,除了少数顶级创作人之外,大部分中下层的词曲作者很难混到温饱,结果是纷纷转行。
对于这种现象,国内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在大力地呼吁重振原创力量,甚至有人说欧美日韩对版权的放任是故意的行为,是一剂扼杀本土原创的慢性毒药!
这种说法或许带着阴谋论的味道,但抄袭模仿欧美日韩的风气弥漫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偶像的饭丝们没有多少人在乎这些,他们追捧的重点是明星的颜值、绯闻、八卦,才艺有劲歌热舞就足够了!
当然也有很多媒体和音乐人在抵制这种现象,而那些经历过八九十年代流行经典层出不穷岁月的人们,在最初的新鲜感过后,对娱乐圈的崇外风向很是反感。
《春天里》登顶原音榜就足以说明问题。
这是变革的时代,是流行音乐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
而陆晨恰恰就在这个时代里!
李飞宇说道:“好多说凌晓萧抄袭的帖子和博文都被删除了,湘南卫视的能量就是大,大晨,我们要不要发条博文反击一下?”
他一早就跑到工作室里来,结果打开电脑在飞讯群里看到消息,才知道陆晨的博客被人攻击,好不容易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心里面也是十分的恼火。
《最强唱作人》在海选环节将陆晨淘汰掉不说,居然还倒打一耙,那第三条博文里的意味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飞宇已经在评论区封掉并且举报了不少ID,但是根本架不住对方的攻势。
他的心里面憋了一肚子的火。
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