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咩习惯(2 / 4)
了,宁方呆呆的看着那门:“她说的……真的?”
于霜华:“现在就去带人,应该……是真的吧?”
宁方振作了,一张惨白的脸开始发光了,颓废来的快,去得更快,他道:“霜华,给我来点笔墨纸砚。”
于霜华:“你要做什么?”
“赚钱,给她攒嫁妆!”
一柱香后,于霜华看着那纸,心肝颤了下:“宁……宁方……你知道你写的是谁吗?”
宁方用力的点了点头。
“知道,豫亲王,萧扬。”
“你编排他……”
“没事,我发现了,豫亲王很忙,很少管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京中得罪的人不少,他们对他特别上心,所以,这杂野小传卖得特别好。”
“所以……”于霜华指尖颤抖。
“嗯?”
“前些日子,黑市里卖的那些书……”
“嗯!我写的!你买了?”宁方很兴奋。
于霜华嘴角一抽:“被我缴了。”
还缴了一大批,还正在挑日子,准备一块烧了。
宁方:“……”
琳琅走在街上,离这豫亲王府就剩一条街的时候,停了下来,跟着身前挡她路的乞丐大眼瞪小眼。
这不能怪她的。
她跟白芜从小一起长大,白芜这人,从来都是能将粗布麻衣穿出绫罗绸缎的美人胚子,说她倾国倾城,是一点都不夸张的。不过,前提是,这美人的一张脸干干净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脏兮兮的,她都看不出她原来的脸来,要不是那对眼珠子依旧顾盼生辉,她是真的认不出来……
所以,人长的美,就是好,一双眼睛灵动的依旧勾人心魂。
“阿芜?”她道。
白芜重重的点了点头,感动了下,不愧是一块偷鸡摸狗长大的,她这样她都认得出来。
“怎么回事?”琳琅稍微站远了点,这个阿芜有点臭。
白芜无奈的仰天长叹着:“萧若谷啊。”
琳琅懂了。
那个追杀白芜追到天涯海角的,幸亏她后来成了匪首,让萧若谷不敢轻举妄动,否则,她得跟着她一块亡命天涯。
“所以,你现在?”
“求收留。”
琳琅:“……”
萧扬送走那个对着他的兔子虎视眈眈的人,靠在躺椅上休息着,两只兔子趴在他肚子上,毛茸茸的,暖烘烘的,他差不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