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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4 / 5)

其实,眼前的女子并非那种摄魂夺魄的美丽。但是,眉眼温柔、气质恬淡、五官相当精致,一看就是个宜室宜家的好女人——老实说,跟杨丹宁远的脾性可有些不搭。

梁俊一面这么想着,一面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个棕色的文件袋来,递给楼嘉悦:“杨董让我把这些东西转交给您。”

“事实上,事发之前杨董曾经来找过我。我觉得,他对自己的问题似乎早有预见,所以一早就做了安排。”

“这是他让我转交给您的东西。”

楼嘉悦站起来伸手接过,才打开文件袋抽出一叠文件,半空中就轻飘飘地掉下一张黄色的便签纸来。

她弯腰捡起。

“朝暮不依长相思,白首不离长相守。”便签条上这样写着两行诗,而那纸张陈旧发黄,一看就已经有些年头了。

——是她很久很久以前写给杨丹宁远的一行情书。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虽然有些事情她早已经记忆模糊,可是不会不认识自己的字。

现在想来,那时候他们应当才刚刚在一起,正是情深意浓的时候,每次见面,彼此总有说不完的话,以致于她总也不能沉下心去学习。她觉得长久下去这可不太像话,于是自己给自己定下规矩,以后学习的时候“绝不和杨丹宁远说话”。

只是越控制,越控制不住。有一次,她和杨丹宁远一起在图书馆里自习,抬头的间隙,她一眼就看见身边的人,那样的帅气那样的好看,只觉得越看越喜欢,于是忍不住心里的爱慕,悄悄地给他传了这张小纸条。

杨丹宁远当时见了,眼睛里全是笑。却没有和她“礼尚往来”。

因为这件事情,她还有些生气。出了图书馆就气呼呼地往宿舍走,对于他一起去“散步”的提议,理也不肯理。

散什么步啊散,每次和他一起出去散步,总像是恨不能把她吃了似的,把她的身上啃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被同宿舍的女生看见了,差点儿没把她羞死。

究竟是爱一个人容易呢?还是恨一个人容易呢?嘉悦也不是太清楚,但是显然,爱比恨更容易被人所忘记。

这些年来,她总记得那些不好的事情,对于曾经在一起的美好,几乎遗忘得差不多了,如今想来,才惊觉原来她和杨丹宁远之间还是曾经有过不少美好的记忆的。

她把那张黄色的便签条放在指间轻轻地摩挲了一会儿,才放下它,转而拿起办公桌上的文件。

白纸黑字,上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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