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2 / 5)
下了她手中的剑。
不美,就是死。
公孙兰的剑已经将“美”作为了她毕生的追求,这让她的这场剑舞更有一种献祭一样的美感。她的妆容、她的服饰、她的声色、她的装饰,最终都献祭给了她手中剑。
她用这种让人惊心动魄的美感去迷惑世人,最终在他们最为沉浸的那一刻下手,留下最狰狞的伤口。
这是一种很残酷的美学——公孙兰不惜用人命去堆叠的美学。
可是,一个人在死亡的边缘起舞的时候,若是她没有必死的决心,就永远无法触摸到死亡结出的甜美果实。
“因杀入道”之所以神圣,和公孙兰这种人的区别便正在这里。
公孙兰的剑猛地调转方向,不再是随意挥洒,而是……直奔着方才问她的剑在何处的玉卿久而去。回答这个问题,公孙兰更喜欢的答案是——在你的心口处。
她精通易容,因此最先学会的就是看人看骨。这个世上能一眼看穿玉卿久性别的人不多,而公孙兰就是其中的一个。
她一眼就看出了玉卿久是个姑娘,而且是个比她更年轻甚至更貌美的姑娘,而且这个女人还是她看上的男人的徒弟。如思美人、朝夕相对,公孙兰可不管外界对那大庄主如何评价与传闻,她不相信什么君子端方,只相信美色这东西,的的确确是每个男人毕生的追求。
公孙兰想要叶英,那这个男人身边一直跟着的绝色少女就很碍眼了。
这件事她不是第一次做。她之前在江湖之中走动,有过无数的化名与虚假身份。而之所以弄出了这些,便是因为她需要为了不同的目的去引诱不同的男人。无论公孙兰化身绝色佳人还是邻家少女,那些男人每每都要为她神魂颠倒。而公孙兰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挑唆这些为她疯魔了的男人去戕害他们的师妹、发妻和红颜知己。
其他女人的鲜血让公孙兰无比有成就感,这一次难得遇上可她心意的人,公孙兰就更不愿意看见那样的男人身边已经站了别的女人了。
只是公孙兰估计是发了什么癔症才会选择直接向玉卿久发难,公孙兰来之前分明就知道,眼前的这个姑娘的江湖生命是用三个杀手组织的覆灭垒就的,而除此之外,她悍然一人双剑的清剿了整个北境的沙匪,更是早在很多年前就和白云城主战成平手。
公孙兰寻常的时候不会这样脑袋不清醒,但是在叶英面前忽然的表现欲灼烧的她没有办法冷静思考。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性格与思维方式,才会让她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