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四章 白马(3 / 4)
原本就是枪骑兵,调到猎骑兵来要是没仗打才亏了哩。”
猎骑兵当然更冒险,大伙儿连锁甲也很少穿,枪骑兵却是全身多重甲胄,弓箭根本射不透,和北虏打,只要不在对冲时摔倒下马,基本上不会有性命之忧。
如果仗打的少了,就意味着抢掠之后的赏赐减少了,和裕升当然不会鼓励士兵抢掠,有辱军人的荣誉,也会使军队变质,不过对猎骑兵还是有所照顾的,打仗后抢掠的越多,军中的犒赏额度就会相应提高,然后还会按军功分给田地股份,再多拿一份子。
这些人虽然残暴嗜血,但各人也不是从石头里头蹦出来的,都有家人亲戚要照顾,钱当然也是越多越好。
如果放开性子叫他们抢,恐怕造成的破坏还要严重的多,张瀚和军司方面当然不会允许,他们要的是有人在草原上立威,又不是要把蒙古人杀光,牛羊群抢光,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就是竭泽而渔。
张献忠却是一直拿眼盯着对面的蒙古人看,身为一个陕西人,对北虏的危害再清楚不过,北虏向来是残忍和善战的代言词,有个亮闪闪的标识就是“骑射”二字,对普通的汉人来说,能骑马射箭的北虏有天生的战争能力加成,从内心深处来说,人们对北虏又是害怕,又有些说不出的敬畏。
毕竟一群野人二百多年时不时的破关而入,烧杀抢掠,大明坐拥亿万百姓和百万边军,一直拿对方无可奈何,说明北虏也是一群有本事的人。
现在这么一群人,居然老老实实的杀马盟誓,与和裕升的官员喝血酒确立誓约,而且就在此前不久,猎骑兵还杀了他们好几百人,这些台吉和那个圆脸的大汗一脸的晦气色,牧民们垂头丧气的收拾战场,把死人和死马纷纷抬走,就算是在收拾战场的时候,这些一直被人吹捧成是狼群的人们却是如绵羊般的懦弱和乖觉,他们没有愤怒的情绪,更没有复仇的迹象,从上到下都是老老实实的,似乎猎骑兵杀的越狠,这些北虏的敬畏就越深,也就更加畏惧和怯懦。
“啐!”张献忠吐了一口唾沫,骂道:“一群废物。”
张献忠又看向张世雄的方向,他向李春生道:“看那莫司官,似乎不象是军中的人,还能指挥咱们的营指挥?”
不管怎样,张献忠对张世雄还是很服气的,胆子大,思维缜密,逻辑层次分明,下的军令也清楚干脆,叫人知道该怎么干,而且听军令做事就一定能获得胜利。
张献忠还不是十年之后的八大王,就算他在崇祯二年起义之初也只是小头目,到崇祯七年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