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讲经布道、议会自治(3 / 3)
设立小学,这些官立小学设立的都很均匀,每个学校分布均匀,一个学区比起一个乡要小的多,但也有起码几百居民百姓。
范履冰提议在学区之上的乡一级也设议会,毕竟乡镇里乡公所镇公所的人太少,那几个吏管不了那么多事情,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纷争,如果不管又不行。
李超却让范履冰慢慢来。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虽然李超抛出这个议会,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只弄成一个村级自治组织。他所图甚大,但图的越大,就越得慢慢来。
其实议会权力也没多大,他们裁决地方纠纷,也不是拍脑袋就来,更不是只要多数人意见相同就行。
地方的上的纠纷裁决,也是得按照大唐律法来的。比如贞观律明确的对大唐婚姻有诸多条律,那么就不能违反这些条例。
大唐规定良贱不婚,那么地方上裁决这类问题时,这个就是底线,不能触碰违反。
再比如,大唐规定允许寡妇再嫁,那么地方上就不能拦着不许改嫁。其它诸如争产啊争水争田等争端,甚至是打架斗殴等,都得按照大唐律法。
每个纠纷,必须由议会三分之二的成员赞成后,该裁决才能通过,十三个议员中,必须有九人通过,才算有效。